信托到底跟余額寶差在哪?
前段時間大火的連續劇《人民的名義》中,除了趙處長整墻人民幣的視覺沖擊外,最令人震撼的恐怕算是高小琴在香港設立的兩億信托基金。這兩億信托基金不僅將道貌岸然的“育良書記”拉下馬,更是成功實現了對大眾的信托知識普及。想知道普通人如何投資信托產品嗎?請點擊閱讀小編的另一篇深度解析《手把手教你買低門檻信托理財 做土豪沒那么難!》
避風港屬性是高小琴選擇信托產品的關鍵因素
事實上,信托是最安全的財產。因為信托財產不屬于債務的追償范圍,賬戶資金不受債務糾紛困擾。當企業、個人破產時,股票、債券、存款等都會被凍結,但信托財產不被凍結;債權人無權要求信托資產的受益人以信托資產來償還債務。
家族資產傳承往往面臨的不是增值而是貶值
不過,根據我國《信托法》,信托財產應當是合法財產,因此高小琴這兩億元的信托基金,很有可能將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當然,高小琴的兩億元資金實屬“見不得光”,但應當注意到,隨著社會不斷發展和財富的不斷積累,財富的傳承已經成了許多家族切實需要考慮的問題。在此情況下,家族信托或許將成為解決之道。
家族信托的委托人為的就是后代永遠不需要考慮這種問題
事實上,家族財富傳承一直是個世界性的難題,也是富豪們永遠關心的話題。在中國,改革開放30年造就了一大批家族富豪,然而其辛苦創業而來的商業帝國以及點滴積累下的家族財富,很多都沒能逃過“富不過三代”的魔咒。今年3月份,美國億萬富豪戴維·洛克菲勒去世,享年101歲。洛克菲勒家族是美國最顯赫的家族之一。在20世紀的絕大部分時期,“洛克菲勒”就是“美國財富和權力”的同義詞。“富不過三代”似乎是鐵一樣的定律,然而洛克菲勒家族從發跡至今已經綿延了六代,家族信托可謂“功不可沒”。
家族信托是一種信托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托,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通過對委托財產的運作,一方面能夠實現資產的不斷升值,更重要的是能夠實現委托人的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可以中途變更,也可能在權利上受到一定限制。例如,亦舒的著名小說《圓舞》的男主人公,由于有一筆信托基金明確指定,受益人需在第一個繼承人出生以后才能動用。如果涉及金額足夠誘人,家族家長在逝去后仍掌握著對子女后代的控制力。
家族信托實現了對繼承人的制約
一般來說,家族信托的管理期一般都在30年以上,為高凈值客戶及其家族專門定制的產品,主要根據客戶的風險偏好去配置投資產品。富人一旦把資產委托給信托公司打理,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離婚分家產、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債,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 家族信托能夠更好地幫助高凈值人群規劃“財富傳承”,也逐漸被中國富豪認可。
合法避稅也是家族信托最重要的作用之一
目前,信托公司及銀行的私人銀行部門均開展家族信托業務,保險公司也從“保險+信托”的方面逐漸介入。目前,信托公司設立的家族信托財產基本上都是單一資金信托,資金門檻略有不同,但大多數信托公司的最低資金要求為人民幣5000萬元。銀行私人銀行家族信托門檻相對較低,大多在2000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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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保險公司推出的“類家族信托”較信托及私人銀行門檻又低了一層。委托人購買保險產品之后,利用其保險賠償請求權來設立信托,該信托規定,當保險賠償真正發生后,委托人的保險賠償請求權自動轉移給受托人,由受托人代為行使相關處理事項,保險賠償款也通過保險公司直接劃轉至受托人名下。也就是說,直接將其保險賠償即信托財產轉化為現金。進而,根據委托人的要求和意愿,受托人對信托資金進行管理,最終將信托收益用于委托人子女的撫養、教育、結婚、買房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