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三個月,《信托登記管理辦法暫行細則》(簡稱“暫行細則”)終于浮出水面。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5月27日,中國信托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信登”)將《信托登記管理辦法暫行細則》發送至68家公司征求意見,并要求各家公司在6月2日前發回反饋信息。
中信登于2016年12月成立開業,半年之內,信托登記管理辦法及暫行細則均相繼完成。業內人士認為,中信登研究推進效率極高,信托登記管理辦法有望于今年三季度正式落地實施。目前,信托登記平臺已經建成。
五大環節逐一明晰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上述暫行細則將信托登記流程中所涉及的五大環節進一步拆解細化,分別對信托預登記、信托初始登記、信托變更登記、信托終止登記,及信托更正登記等流程中所需上報的材料和登記方式給予了指引。
2017年2月份,中信登首次向銀監會及68家信托公司下發了《信托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部分信托公司在今年4月份,再次收到了相同的文件,只是下發征求意見稿的主體是銀監會。
當時業內普遍反映整體框架較為完善,但有不少操作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的細化指導。
關于業內最為關注的受益權轉讓問題,本次暫行細則給予了部分解答,明晰了在產品存續期間受益權發生轉讓時,變更登記的流程及所需要提供的資料。
相較2月份的版本,本次暫行細則除了對登記范圍、產品信息、受益權信息細化外,還有幾條新增內容值得注意。
一是中信登要求信托公司派一名或多名員工擔任信托登記員,專門負責機構管理員用戶的日常維護工作,并需參加中信登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的相關培訓。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信托登記員的工作只要是細心的人就可以勝任,因為各家公司部門設置不同,所以這個工作崗位落在哪個部門,各家公司差異較大。據記者了解,信托登記員普遍來自于信托公司的合規風控部、信托管理部、托管部、財務部等。
二是信托登記對審查時效作出了明確規定。對于不符合規定登記條件的,信托登記公司在收到申請文件和登記信息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在收到完整補正文件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三是中信登要求信托合同上要公示該產品對應的唯一的登記系統產品編碼。因此,以后委托人和受益人都可以要求信托公司提供產品對應的登記編碼。不過,由于中信登不對信托產品的合法合規性、投資價值及投資風險作出判斷或保證。這意味著,投資者不能將登記編碼視為投資的“定心丸”。
疑慮仍存
中信登的功能除了實現全國信托產品的統一登記外,還囊括了風險檢測、信托產品的交易和流轉。
有受訪人士對記者表示,如果中信登的功能只停留在信托登記,這無疑增加了信托公司的工作量,若能盡快推進信托產品的交易流轉,將會給信托業帶來更大的價值。
業內的另一大疑慮則是信息的安全性。暫行細則中的受益權信息,涉及了大量企業和公民的財產信息,管理辦法暫行細則并未對信息的管理和風險防范給予明確說明。中信登作為一家由18家信托公司股東組成的工商企業,收集公民個人資料的權利應經過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確定,目前仍缺少法律程序。
此外,暫行細則還有一些可以繼續完備的信息。光大信托高級研究員羅凱認為,本次初稿較為完備、精細,登記不收費凸顯公益性,但可預見的是,工作量將很大,且維護與稽核難度高。
同時,羅凱認為,向上至最終投資者和向下至底層資產的“穿透性”,一旦跨越行業監管區域,其實際執行效果取決于跨部門監管協調。
此外,客戶視頻采集、投資者適當性的錄音錄像的遠程導入存檔未被列入,投資者也未做分級,登記的真實性仍然不足。
多位業內人士建議,信托登記平臺應設置稅制信息接口,這樣可為將來慈善信托捐款的稅收抵扣和財產權信托非交易性過戶的稅收減免等優惠做好預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