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開盤價都是根據集合競價來決定的。那么,到底集合競價是如何決定開盤價的呢?
1.對買賣申報進行排序
電腦撮合系統對所有的買入有效申報按照委托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的按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后排列;所有的賣出申報按照委托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的按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后排列。
2.按照以下三條原則產生開盤參考價
(1)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
(2)高于參考價的買入申報和低于參考價的賣出申報必須全部成交。
(3)與參考價相同價位的申報,其中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必須有一方能全部成交。
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三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一日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3.撮合成交
繼而以該參考價為成交價逐步對排在前面的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進行撮合成交,一直到不能成交為止。
4.對未成交的申報委托的處理
參加集合競價但未成交的申報委托仍然有效,可以按原來輸入的價格、時間順序,在交易正式開始后參加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所有在集合競價成交的委托,無論委托價格高低,其成交價均為開盤價。
(2)滬、深兩地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如果集合競價未能找出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成交價格,則開盤價將在其后進行的連續競價中產生。連續競價的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如果某只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于下午停牌,則下午于13:00點起直接進入連續競價,其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3)配股、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等)以及新股申購都沒有集合競價,只在正常交易時間進行連續競價。可轉換債券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后的交易與債券相同。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申報價為8.5元所對應的成交量2400股為最大成交量,高于申報價8.5元的買入申報與低于申報價8.5元的賣出申報均可成交,等于申報價8.5元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等于申報價8.5元的賣出申報并未全部成交。這也是投資者有時參與集合競價,雖然委托價與競價結果相同,但是沒有成交的原因所在。
集合競價的操作技巧
無論對于個股還是大盤,開盤都為當天的走勢定下基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別是在集合競價階段,一些股民常常忽視集合競價對于大盤走勢的影響力。事實上,集合競價的意義在于按供求關系校正股價,可初步反映出價、量情況及大戶進出動態。在無新股上市的情況下,集合競價往往反映出市場對當天走向的看法。因此,投資者們要把握好集合競價的操作技巧。
(1) 9:15-9:20。這5分鐘開放式集合競價可以委托買進和賣出的單子,你看到的匹配成交量可能是虛假的。因為這5分鐘是可以撤單的,很多主力會在9:19左右撤單,當你買進時,他可撤出,然后賣給你,因此你一定要把撤單鍵放在手上。
(2)9:20-9:25。這5分鐘開放式集合競價可以委托買進和賣出的單子,但不能撤單,有的投資者認為他撤單就可以了,事實上這5分鐘撤單無效。這5分鐘你看到的委托是真實的,因此要搶漲停板的,一定要看準這5分鐘。
(3)9:25-9:30。這5分鐘不叫集合競價時間,電腦這5分鐘接收買和賣委托,也可接收撤單,這5分鐘電腦不處理。如果你進的委托價格估計能成交,那么你的撤單是排在后面來不及改的。對于高手而言,換股票一定要利用這5分鐘,比如你集合競價賣出股票后,資金在9:25就可利用。你可在9:26買進另一只股票。
(4) 9:25產生的開盤價都按成交量最大化原則定出。深圳股票在14:57-15:00是收盤集合競價時間,這3分鐘不能撤單,只能輸買進和賣出單子,因此深圳收盤價也是集合競價得來的。而你看到的上海最后一筆交易只有價格,股數為0,這是因為上海收盤價格是按最后一筆倒推1分鐘的加權平均價算出的,不是集合競價得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