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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中國神華(601088)公布了2016年年報。年報表明,中國神華2016年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1831.27億元,實現(xiàn)利潤總額388.96億元,包攝于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27.12億元,同比分別增加3.4%、17.6%、40.7%,基本每股收益為1.142元。董事會提議發(fā)放2016年度末期股息現(xiàn)金0.46元/股(含稅),共計90.49億元(含稅);發(fā)放特別股息現(xiàn)金2.51元/股(含稅),共計499.23億元(含稅)。二者合計股息共達2.97元/股,總共發(fā)放590.72億元。
在目前上市公司紛紛推出高送轉(zhuǎn)分配方案的背景下,中國神華推出貨真價實的高派現(xiàn)方案,這確實令投資者耳目一新。尤其是每股派發(fā)2.51元的特別股息,這在A股市場還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遭。雖然每股累計派現(xiàn)2.97元的股息絕對數(shù)在A股市場并不高,但其超過590億元的派現(xiàn)總額,以及近18%的分紅收益率,這堪稱是A股市場的一個神話。這至少從表面上來看,是符合管理層倡導(dǎo)的回報投資者的分紅理念的。
尤其是在今年“兩會”上,國資委主任肖亞慶表示:“要推動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進一步完善分紅機制,上市公司要關(guān)心股價,更關(guān)心分紅,要建立完善分紅機制,符合價值投資的理念,要做切實的分紅方案,不斷提高各個資本投資者的回報。上市公司就應(yīng)該分紅,就應(yīng)該多賺取利潤,然后為股東包括國有資本在內(nèi)的所有股東提供更多的回報。”肖亞慶的講話,在中國神華的身上體現(xiàn)得立竿見影。這就難怪中國神華的高派現(xiàn)方案出臺后,該公司股價暴漲兩日。而市場上為中國神華“點贊”的聲音也是不絕于耳。
作為上市公司來說,以良好的分紅來回報投資者這當然是一件好事。不過,就A股市場來說,由于存在制度性的缺陷,這種好事對于廣大投資者來說未必真是一件好事。以中國神華高派現(xiàn)為例,雖然創(chuàng)造了A股市場的一個神話,但它到底是誰的“神話”,恐怕還是值得商榷的。至少它不是中小投資者的神話,這種“高派現(xiàn)”甚至進一步凸現(xiàn)對中小投資者的不公平。所謂分紅神話,它最終不過是控股股東的神話罷了。
就中國神華的分紅來說,這次分紅絕對稱得上是大手筆。一次性累計派發(fā)590.72億元現(xiàn)金紅利,這除了工行、中石油這樣的超級航母之外,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是極為少見的。因此,中國神華的分紅被稱為是一個“神話”。但這種“神話”并不屬于廣大的中小投資者。因為股權(quán)結(jié)構(gòu)設(shè)置的不合理,中國神華的控股股東神華集團持股占據(jù)了73.06%,這就意味著神華集團一家就拿走了431.58億元。相當于神華集團一次就拿走了中國神華公司兩年的凈利潤。中國神華的所謂高派現(xiàn),不過是向控股股東進行的一次送錢活動而已。或一個說法,就是控股股東通過高派現(xiàn)來掏空上市公司。而A股市場廣大投資者的分紅金額只有58.22億元,不到分紅總額的十分之一。這反映出來的,就是上市公司股權(quán)結(jié)構(gòu)不合理,控股股東占比過高的問題。
不僅如此,同樣面對每股2.97元的股息紅利,控股股東的收益率與公眾投資者的收益率是不一樣的。對于控股股東來說,已經(jīng)是無本萬利了。就控股股東的股份來源來看,是按2003年末186.12億元凈資產(chǎn)折算成150億股股權(quán)的,相當于每股1.24元。而2007年中期,也即中國神華A股上市之前,中國神華通過特別股息的方式向老股東(不包括A股股東)每股派息1.25元,也即控股股東一次性就收回了當初的成本,控股股東的持股變成了零成本。所以,這一次神華集團從分紅中分走431.58億元,實屬“無本萬利”。
但A股的公眾股東就沒有這么幸運了。中國神華2007年9月發(fā)行時的發(fā)行價是36.99元,發(fā)行市盈率達到44.76倍,本次分紅對應(yīng)發(fā)行價的收益率僅為8.02%,與神華集團的“無本萬利”相比,顯然沒有可比性。更何況,按中國神華目前的股價計算,長期持有中國神華的投資者處于嚴重的套牢狀態(tài),分紅只是減少投資者的損失而已,A股投資者根本還沒有收益可言。
而且在神華集團以分紅的名義大量抽走中國神華資金的情況下,一旦中國神華有什么看好的項目需要投資,那么中國神華就只能向二級市場的投資者伸手要錢,哪怕是向特定對象定增,最終買單的還是二級市場的投資者。這對于二級市場的投資者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因此,與其屆時向投資者伸手要錢,還不如將超比例分配的紅利留存下來,以備未來用錢之需。
也是因為這樣,中國神華的超比例分紅并不適合提議。盡管管理層提議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但這種回報應(yīng)該是一種穩(wěn)定的回報,就像每年將凈利潤的40%~50%拿出來回報投資者,而不是一次性的超比例分紅,把上市公司的家底掏空,這對于上市公司的穩(wěn)定進展是不利的。甚至不排除大股東有以分紅之名掏空上市公司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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