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記者1日從銀監會獲悉,上海銀監局發布批復,同意上海銀行非公開發行不超過2億股的優先股,募集金額不超過200億元人民幣,并按照有關規定計入該行其他一級資本。
批復指出,上海銀行發行和管理優先股,應嚴格遵守《國務院關于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并在優先股存續期間遵循監管部門相關監管政策調整的各項要求。
批復要求,上海銀行應在優先股發行完畢后的一個月內就有關發行情況和資本充足率變化情況向上海銀監局提交正式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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