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根據相關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取得配方注冊的嬰配產品,都要在標簽和說明書中標注注冊號。國家食藥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管總局2016年10月1日起開展配方注冊相關工作,規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和標簽標識行為,治理嬰幼兒配方乳粉市場虛假宣傳等亂象。注冊審批工作嚴格按照嬰幼兒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行審評,主要成分及可選擇添加營養素必須明示,標簽標識不得使用虛假、夸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詞語,不得涉及疾病預防,不得涉及治療和保健功能。
國家食藥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說,近幾年,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明顯提高,公眾對國產乳粉信心逐步增強。后續相關乳企獲準注冊信息將即批即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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