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據介紹,江西銀監局下發了《江西銀監局關于印發綠色信貸工作考核評價及差別化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實施綠色金融差別監管。根據每年對各機構綠色信貸發展戰略及組織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設、業務流程和內部管理、綠色信貸增幅及風險控制、績效考核和問責等方面,采取機構自評與銀監部門復評相結合的辦法,開展定性與定量考核評價,實施差別化監管措施。
“對于考評不合格的機構,視情況采取責令暫停部分業務、停辦新業務、停設分支機構和約見談話、通報批評等監管措施,有利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李青川強調。
江西銀監局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6月末,江西省節能環保及服務貸款余額1407億元,比年初增加162億元,增長13.01% ,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幅2.37個百分點。不良率為0.44%,低于各項貸款平均不良率1.75個百分點。此外, 2013年至2016年,江西主要銀行綠色信貸余額年均復合增長率高達55.54%。
今年6月,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五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支持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支行,鼓勵小貸、金融租賃公司等參與綠色金融業務,支持創投、私募基金等境內外資本參與綠色投資。
會議指出鼓勵試驗區發展綠色信貸,探索特許經營權、項目收益權和排污權等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加快發展綠色保險,創新生態環境責任類保險產品。鼓勵綠色企業通過發債、上市等融資,支持發行中小企業綠色集合債。加大綠色金融對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綠色建筑與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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