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據人民日報客戶端8月25日消息,《規定》共計十三條。第一條至第三條,對目的依據、適用范圍、監管主體作出規定。第四條,對跟帖評論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進行安全評估作出規定。第五條,對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作出規定。第六條,對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及其用戶自律作出規定。第七條,對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干預輿論作出規定。第八條和第九條,對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加強用戶管理作出規定。第十條,對建立公眾投訴和舉報制度作出規定。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對違反《規定》的行為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第十三條,對公布實施作出規定。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強調,《規定》的出臺對于加強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促進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級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要切實強化屬地管理責任,依法開展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強化人員隊伍建設,依法提供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
《規定》明確網站要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原則,對注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不得向未認證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跟帖評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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