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六)增強國土空間開發的適宜性。以城市地質調查成果為基礎,開展以地質資源、環境、生態、安全及土地利用等為主要內容的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合理確定生態功能保障基線、環境質量安全底線、自然資源利用上線,優化國土空間開發布局,完善土地利用規劃等空間規劃,促進城市的開發建設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相協調,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及生活方式。
(七)發揮地質調查在地下空間、資源開發中的先導性作用。以地質調查為基礎,科學統籌地上、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利用,并納入土地利用規劃,與相關空間性規劃做好銜接。探索實行地下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堅持公共利益優先,對規劃確定的公共安全、人防工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用途空間實行優先控制和嚴格保護。按照“可持續消費和生產”(SCP)的原則,合理規劃布局地下空間資源的商業性開發和地熱等礦產資源的開發,加強對深層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利用的戰略儲備和保護。
(八)實行地下空間資源開發利用激勵政策。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地下)出讓方式。對于國防、人防、防災、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符合《劃撥用地目錄》使用地下建設用地的,可以采用劃撥方式供地。鼓勵工業、倉儲、商業等經營性項目合理開發利用地下空間。激勵原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結合城市更新改造進行地下空間再開發。完善地下建設用地基準地價體系,促進地下空間依法有序開發利用。各地要完善制度,創新方法,標準先行,依法開展建設用地使用權(地下)登記,保障使用權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
四、積極推動地質資源綠色開發利用
(九)積極推進地熱和淺層地溫能的合理開發利用。具備條件的城市應推進地熱和淺層地溫能等清潔資源的規模化、綠色化開發利用,優化城市能源結構。城市地區地熱和淺層地溫能資源開發,應在全面評估基礎上與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相銜接,優化開發布局、規模,創新開發利用技術和模式,擴大在住宅、辦公、工廠的供熱、制冷應用范圍。按照地熱溫度差異,鼓勵梯級開發、綜合利用,發展休閑旅游和農副業生產。加強地熱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有效保護,建立地熱開采總量調控制度,明確開發利用準入條件,強化開發利用監督管理,促進地熱資源可持續利用。
(十)促進地下水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要綜合地下水的資源、環境和生態屬性,確定城市地下水的功能定位。要重視和深化水文地質調查、監測和研究,尊重、順應地質規律,加強自然水系的保護與生態修復,建設自然存積、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按照合理開發、科學利用、嚴格保護、采補平衡的原則,提出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上限和合理布局意見,加強地質環境效應監測,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和污染。要發揮地下水的儲備和調蓄功能,推動城市地下水應急水源地的規劃建設。
(十一)大力推進工程渣土資源化利用。樹立工程渣土是重要資源和礦產的觀念,推進資源綜合、循環利用和統一平衡消納。各城市要結合實際,探索建立“渣土銀行”,做好地下空間開發渣土生產、需求對接,借助利益杠桿和市場力量,落實企業責任,倒逼自我消納。探索建立源頭減量化、管理前置化、監管全程化、運輸專業化、填埋法定化的管理運行機制。鼓勵渣土資源再生化利用。
(十二)合理開發特色優質土地資源。加強土壤地球化學調查,評價圈定富硒、富硼、富鉬、富鋅等有益微量元素的特色優質耕地資源,引導發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培育地理標志農產品,擴大城市綠色食品供給。
(十三)積極開發地質文化資源。發掘城市地質文化資源,推動人文城市建設。加強地質景觀、地質剖面、人類遺址、古生物化石遺跡以及有特殊價值的礦物巖石等地質文化資源的調查、開發與保護,積極推動建設地質公園、礦山公園,加強地質文化科普宣傳和科普基地建設,增強人們對地球的科學認知與保護意識,增強城市自然文化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