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9月10日,10歲女童張易文在家人的陪護下來到商丘工學院辦理了入學手續。今年是張易文第二次參加高考,在商丘工學院組織的單招考試中,張易文成功被該校錄取,學制為大學專科三年制。
因為小張只有10歲,因此有人把其稱為“神童”,但是與其他10來歲考上大學的“神童”不同,小張并沒有接受過義務教育,而是在父親開設的私塾讀書,因此她的“神童”之路是“特別中的特別”。
對于智力超常的孩子,有必要尊重其個體的情況,進行個性化教育,給予早上學、跳級的機會,他們比其他同學花更短時間完成基礎教育進入大學,不會被質疑為“拔苗助長”,而會被認為是“因材施教”。對于智力超常兒童的“因材施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對于父母不尊重孩子成長規律“拔苗助長”而打造所謂“神童”,則要明確反對,有關部門也有必要依法督促監護人履行職責。
按照我國《義務教育法》,適齡孩子接受義務教育是強制性的,在該接受義務教育的年齡不接受義務教育,這是輟學,政府部門、學校、監護人均有責任。但近年來,因各種理由讓自己孩子輟學的家長,卻時有耳聞。
父母按照自己的“理念”對孩子進行“教育實驗”,有相當部分并沒有進行科學、系統的論證。有些孩子經過一番“實驗”,知識是增多了,成人后卻無法融入社會。
在有些國家,孩子在家里接受教育是被允許的,但一般而言,教育機構都會對父母的資質、在家上學的內容、在家上學的質量做必要的評價和評估。簡單來說,就是在家上學,孩子也必須完成義務教育。
在國內,雖然讓孩子跳過義務教育階段,在法律上看不允許,但在現實中,卻由于執法不嚴,以及家長確實有個性化教育需求而存在不少類似這樣的情況。如何處理“在家上學”這一現象,是接下來義務教育的難點之一。
家長有對子女的個性化教育需求,這可以理解。但是,滿足個性化教育需求,需要在合法框架之下,且尊重孩子的成長規律。對于這名10歲大學生,需要追問的是,當地教育部門是否知道其沒有接受義務教育?再就是,孩子這一路走來,父母尊重她自身的意愿了嗎?
20多年前,有多所大學開設少年班專門招收少年大學生,后來由于培養過程中,少年大學生存在不適應大學環境的一系列問題,有部分大學取消了招收少年大學生,現在還有少數幾所大學設有少年班,但都強調要依學生個性進行培養,同時需要學生有完整的基礎教育過程。(原標題:熊丙奇:拔苗助長的“神童情結”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