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農村“三塊地”改革始自2014年。當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71號文件,對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的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進行了頂層設計,同時決定在全國33個縣開展三項改革試點。
此項改革力圖就農村土地問題長期存在的重點難點進行探索突破和研究總結,如縮小征地范圍、統籌入市和征地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明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用途、規范宅基地有償使用和流轉范圍等問題。
按照時間安排,33個試點地區的農村“三塊地”改革將在2017年完成,因此,今年是改革的攻堅決戰年。為了落實改革任務、確保取得預期成效,國土部此前聯合其他部門一起啟動了督察工作。
相關立法工作也正在推進。在國土部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中,研究起草《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被列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項目之一。
農村土地改革領域體量巨大,也就意味著改革的潛在紅利釋放也將是巨大的。目前全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土地等資源性資產66.9億畝,各類賬面資產2.86萬億元(全國平均每個村為500萬,東部地區部分村將近千萬元)。土地制度改革范圍包括農民擁有使用權的土地45億畝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0.5億畝。據估計,農村宅基地約有1.5億畝,按目前統計,農民承包耕地有13億畝,承包其他類型農地25.7億畝(但原來登記的耕地承包面積存在低估,據估算實際面積可能達到18億畝).
土地市場化改革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大幅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調整政府征地行為,控制金融風險。土地規模經營效率大幅提升,
促進勞動力轉移,真正實現農民變市民。上一輪部分城鎮職工福利分房分享了資產升值收益,有機構估算其目前價值13萬億元。而農民擁有使用權的45億畝土地價值更大,估計有50萬億元,人均近6萬元。農村居民財產性收入增長將促進中國消費增長。尤其是,土地供應壟斷打破后,將降低土地財政依賴,有助于限制地方政府債務擴張,控制金融風險。
由于歷史復雜,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土地改革方向后,在近幾年的實踐中,有關部門非常謹慎。想要形成大的突破,可謂十分不易。
近期一項有關集體土地的改革便十分值得肯定。國土部、住建部8月28日對外發布《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確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原標題:農地改革呼喚更多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