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推薦的相親對象接觸僅僅半個月就送給對方價值百萬的豪車、300萬的住房,結果反而被對方抓住把柄敲詐勒索,歸根到底都是他們自己當初心甘情愿罔顧風險做的決定,做出的選擇,之后遭遇到災難性的后果也很難怨天尤人。
拋開這些狗血事件的八卦內容不論,社會民眾之所以對這些他人的“毒妻”有著同仇敵愾的憤慨,甚至比自己遇到這樣的情形更為強烈,在很大程度正是他們對自己婚姻或者自己未來婚姻的不安和焦慮的一種心理投射。
客觀地說,現時代的婚姻關系都是在雙方頻繁的互動接觸過程中基于你情我愿的相互選擇,因此,無論是遭遇到一個“毒妻”還是攤上一個“渣丈夫”,都是自己選擇的結果,而且是在雙方頻繁互動中一步一步將事情推向泥潭深淵的,其中沒有誰是真正無辜的。
道理其實很簡單,因為婚姻本身就有著風險。名義上一對男女締結了婚姻,他們就成為彼此的家屬,彼此成為對方最親密的人。但經由婚姻而維系的親屬關系與通過血緣而聯結的親屬關系有著本質的不同。血親之間有著與生俱來的依戀紐帶,人們自然而然就能把血親視為擴大的自己。但姻親不同,兩個沒有血緣關系的男女通過婚姻契約而聯系在一起,如果不能建立其相濡以沫的互相依戀體系,那就是兩個有著各自私心的人湊合在一起。
美國犯罪心理學的統計數據顯示,謀殺案或者過失殺人案,有20%發生在家庭內部,其中絕大多數是夫妻之間;如果把統計的關系擴大為同居伴侶,那么每年三分之一的謀殺案發生在同居伴侶之間。換言之,枕邊人竟然是謀殺案主要的犯罪人來源之一。
而且,古往今來因為一樁錯誤的婚姻,或者遇人不淑與錯誤的對象結婚,然后毀了一生的例子可謂是汗牛充棟。結婚的風險就體現在,你選擇了“對”的人,那么婚姻就是快樂、幸福的源泉;而你選擇了“錯”的人,那么婚姻就是災難和痛苦的淵藪。
有些人在與妻子拍拖之前,壓根兒就沒有任何戀愛經驗。他在選擇和決定結婚時,自己其實根本就沒有成長成熟起來,對于婚姻及伴侶關系充滿著不切實際的幻想和憧憬,以至于在既不了解妻子的心思,也不懂得如何溝通的情況下,一廂情愿將全部的身家毫無保留地托付給妻子,直到偶然發現妻子與他人的奸情才恍然自己做冤大頭久矣。
有些人盡管作為創業老板取得了不俗的商業成就,但他在相親時卻因為種種原因毫無經驗,為了求得年輕、漂亮、高挑的女方,絲毫不考慮后果地一擲千金,讓對方誤認為他是億萬富豪,一頭栽進注定是厄運的錯誤婚姻之中。(原標題:結婚有風險,關鍵還在自己是否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