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趙薇或許只是一個小角色。種種跡象表明,趙薇在資本市場上的行為與某互聯網公司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下一步,監管應繼續“長牙齒”,將真正的“資本大鱷”公諸于眾,繩之以法。
日前,中國證監會擬對演員趙薇、黃有龍等人在收購公司過程中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打出了整治金融亂象的又一拳。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撰文指出,金融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強化金融風險源頭管控,堅持金融是特許經營行業。在“嚴監管”趨勢之下,如何將此類行為全面納入監管體系并實施有效監管,值得深思。
在這之前,趙薇夫婦準備通過一個殼公司以51倍超高杠桿率來收購上市公司,這種“空手套白狼”的膽量讓人嘆為觀止。而且,其旗下的公司在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將收購行為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這無疑是一種金融亂象。其實,監管機構針對這些亂象已經出臺了許多監管措施,但屢禁不止、屢查屢犯。
如何更好規范我國資本市場收購行為?如何嚴厲打擊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辦法不是沒有,下一步可從以下五個方面著手:
第一,更加注重事前監管,并發揮中介機構作用
當前的監管側重點在于事后監管,在出現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之后監管部門介入往往才“亡羊補牢”。在上市公司對重大事項進行公告前,監管機構應該對事件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適當審查,相關中介機構對于重大事項的真實性應該承擔責任。如趙薇此次收購,在違規行為發生前,監管和中介機構所發揮的作用很小。在我國資本市場尚不成熟、散戶為投資者主體的情況下,應更加注重發揮事前監督和審查作用,實施監管關口前移。
第二,對于市場參與者的資質進行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