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m.hand93.com)訊:近一年前,A股曝出了一件傳播量巨大的案件——祥源文化、龍薇傳媒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在本案中曾一度被稱為“中國女版巴菲特”的趙薇成為了被告,因其擁有的“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據此對趙薇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并處罰款30萬元。
然而,此案到這里還遠遠沒有結束,這筆因融資金額巨大、杠桿高達51倍、未通過銀行的借款申請審批而告吹的交易致使大量股民損失慘重。今年2月21日,杭州中院開庭審理了另一起投資人訴祥源文化、西藏龍薇、趙薇證券虛假陳訴責任糾紛案件。此次案件涉及索賠的投資者共計140人,分別來自浙江、廣東、重慶等地。
與此同時,截至今年1月19日,祥源文化已收到511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含已撤訴案件1起),訴訟金額共計60541855.01元。之前行政處罰的30萬元與堪稱“天價”的訴訟金額相比,顯得“九牛一毛”。證券投資者維權就如此艱難嗎?“割韭菜”、操縱市場等行為受到的懲罰是否過輕?
根據現行《證券法》第193條的規定,如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則相關責任主體可能被處以3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證監會統計,2018全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310件,同比增長38.39%,罰沒款金額106.41億元,同比增長42.28%,市場禁入50人,同比增長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