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有投資者擔心,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將直接融資放到重要位置后,IPO或進一步放寬。為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最新表示,證監會將繼續按照依法監管、全面監管、從嚴監管的工作要求,嚴把上市公司入口關,堅持問題導向,完善IPO現場檢查等工作機制,依法嚴格審核、嚴格監管,督促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歸位盡責,防止企業帶病上市。
嚴把上市公司入口關,防止企業帶病上市。這確實是A股市場IPO所需要直面的問題。實際上,今年以來,在IPO加速發行的背景下,為避免授人以“蘿卜快了不洗泥”的口實,證監會在加強發審工作方面確實下了不少功夫。除了加強日常發審工作之外,還積極完善IPO現場檢查。
包括今年7月7日證監會發布的《關于修改〈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的決定》,也是旨在增加發審委委員們的責任感。比如,強化發審委選聘工作;同時,設立發行審核監察委員會,對發行審核工作進行監察等。
正是基于證監會對發審環節從嚴把關的重視,今年以來取得的成果還是顯而易見的。據統計,截至6月30日,今年以來證監會已審核275家公司首發申請,37家被否,否決率13.45%,而2016年全年共計18家企業IPO被否,否決率為2.21%。可以說,為了嚴把上市公司入口關,防止企業帶病上市,證監會在新股發審環節確實下了不少功夫。
但我們也應該看到,就“嚴把上市公司入口關,防止企業帶病上市”來說,僅限于發審環節把關是不夠的。畢竟發審環節的把關也只是有限的把關。這其中有兩個致命的弱點。一是盡管發審委員們掌握著企業上市的生殺大權,但發審委員本身基本上是處于免責狀態的。
包括企業弄虛作假上市,發審委員基本上是不承擔責任的。二是在發審環節人為的干預因素。比如,近日被雙開的證監會原副主席姚剛,就曾助樂視網IPO,而姚剛手下的李量曾利用職務之便為樂視網等9家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幫助。這種人為的干預顯然是發審環節所難以避免的。
也正因為發審環節的把關只是“有限的把關”,所以,經過發審委把關的企業上市后,同樣會出現業績變臉現象。比如,今年一季度有37家新股、次新股業績出現虧損,其中10家公司是今年一季度上市。有的公司剛一上市即出現業績變臉現象。很顯然,為IPO把關,僅限于發審環節是不夠的。
那么,該如何“嚴把上市公司入口關,防止企業帶病上市”呢?除了在發審環節要從嚴把關之外,還有必要增加發審委員的責任,比如,對于出現弄虛作假的,除了追究發行人與保薦機構的責任之外,還應一并追究發審委委員的責任,不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且還要賠償投資者損失。如此一來,即便有人為因素干預,發審委員也會基于責任而自覺抵制。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還是要完善制度,完善法律法規。比如,對于IPO過程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從嚴查處。凡涉及到欺詐發行的,一律退市。如此一來,即便有姚剛、馮小樹們的幫忙,那最終也只是白幫忙,這種公司難逃退市的命運。
而更重要的是,目前的IPO制度是限售股的生產機器。一家企業上市,至少將帶來三倍于首發流通股規模的限售股,其中總股本在4億股以上的公司,其限售股的規模更是首發流通股的9倍。這是新股發行制度所面臨的一個重要病癥。防止企業帶病上市,就必須防止限售股源源不斷地產生。
這同樣是股市的一個重要病癥所在。而要解決這個問題,顯然得從《證券法》的完善做起。而只有從制度上或法律法規上加大對欺詐發行的懲處力度,抑制限售股的產生,“嚴把上市公司入口關,防止企業帶病上市”才能落到實處。否則,“帶病上市”則不可避免。
希望這樣落實,市場秩序可以變得更好。(原標題:為IPO把關不能僅限于發審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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