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萬科的股權風波紛紛揚揚一年之際,處于輿論風口浪尖的王石出現在公眾面前。王石稱,萬科作為改革開放的產物,“出生”僅33年,但在這個后來居上的時候,“咄咄逼人”的往往是年輕的公司。
“萬科的國際化隨著中國改革開放,已經有了30多年的歷史,時間是蠻長的。但也可以說很短,‘走出去’只有五年時間。”
五年,還是三十年?王石解釋道,“不能說我們‘走出去’,才是國際化。實際上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就開始接觸外面的資金、技術、人才,這個過程就是一個國際化的過程。但是,萬科真正走出去,將資金投到國外,在國外做項目,應該是五年不到的時間。”
對于“年輕”的萬科“走出去”歷程,王石歷歷在目。從1986年引進第一家做精密禮品制造的美國企業,到現在投資遍及全球,王石認為企業要“走出去”,最重要的就是遵守“契約精神”,就好比“結婚之前先定好離婚合同。”
“在引入美國費城的富蘭克林鑄幣公司時,光是商業談判就用了一年時間。可以說為了簽這個合同我被折磨了一年。最后合同出了,厚厚的像電話本黃頁。(我們和)這個工廠合作了十年,由于剛合作的時候,就簽訂了結束式的條款,所以結束的非常非常順利。這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就是一種契約精神。”王石說。
王石認為,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應當把該想到的,該預見到的,先把不好的事情,先把要鬧分家的事情想清楚,簽到合同里,之后的運作就會非常非常順利。正因這樣,萬科在紐約、舊金山、洛杉磯相繼順利地開展了對外投資項目。
“(我們)國際投資項目的進展速度非常快,(萬科)在紐約將近有12個項目,倫敦13個項目。之所以進展得很快,就是在國內與國外公司或跨國公司合作的時候,按照契約精神,按照國際的慣例去做。”
王石認為,除此之外,“走出去”的過程中在“本土點將”尤為重要。“我們在全球的投資加起來,除了在香港、深圳派去了總部的管理者之外,萬科在美國的公司,在倫敦的公司,我們沒有派去過一個人。在美國、英國、新加坡的投資團隊全是百分之百在當地聘用。”
王石稱,這是他對于海外投資的“最新體會”。“要充分相信合作伙伴,對企業合作尤其是在發達國家,各方面已經成熟,法律、管理、制度等方面透明規范。在這種情況下,需要采取完全相信(對方)。當然也是因為有法律上的制約,這樣才能實現效率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