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對房地產稅別過于功利化想象。
財稅體制需要系統化改革,房地產法,只是改革中的必備范疇之一。對社會公眾而言,納稅人從意識到常識,還需要長時間的涵養。因而,無論是房地產稅立法還是個稅改革,從公共機構到社會公眾,都不能將稅收功能工具化、功利化。(原標題: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獲準開通深港通下港股通業務交易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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