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預計在2017年8月4日前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要求披露重大資產重組信息,但由于該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仍需要進一步商討和論證,所涉及的相關資產的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的工作量較大,公司無法在上述期限內披露重組方案。
2017年8月3日,公司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繼續停牌相關事項的議案》。
因此,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4日起繼續停牌,并承諾公司股票因籌劃各類事項的連續停牌時間自停牌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
公司承諾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繼續停牌期限內仍未能召開董事會審議并披露重組方案的,公司將及時申請股票復牌并披露相關具體原因、是否繼續推進該次重組以及對公司的影響。
若公司決定終止重組,或者公司申請股票復牌且繼續推進該次重組后仍未能披露重組方案并導致終止該次重組的,公司承諾自披露終止重組決定的相關公告之日起至少2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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