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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套期保值概述一、套期保值的定義: 套期保值又稱避險、對沖,本質上是一種轉移風險的方式,本書中指企業通過持有與其現貨市場頭寸相反的期貨合約,或將期貨合約作為其現貨市場未來要進行的交易的替代。二、套期保值的實現條件: (1)期貨品種及合約數量的確定應保證期貨與現貨頭寸的價值變動大體相當。 套期保值比率(Hedge Ratio),即套期保值中期貨合約所代表的數量與被套期保值的現貨數量之間的比率。 交叉套期保值(Cross Hedging),即選擇與被套期保值商品或資產不相同但相關的期貨合約進行的套期保值。 (2)期貨頭寸應與現貨頭寸相反,或作為現貨市場未來要進行的交易的替代物。 (3)期貨頭寸持有的時間段要與現貨市場承擔風險的時間段對應起來。三、套期保值者: 套期保值者(Hedger)是指通過持有與其現貨市場頭寸相反的期貨合約,或將期貨合約作為其現貨市場未來要進行的交易的替代物,以期對沖現貨市場價格風險的機構和個人。四、套期保值的種類:第二節 套期保值的應用一、賣出套期保值的應用: 1.適用情形 (1)持有某種商品或資產(此時持有現貨多頭頭寸),擔心市場價格下跌,使其持有的商品或資產市場價值下降,或者其銷售收益下降。 (2)已經按固定價格買入未來交收的商品或資產(此時持有現貨多頭頭寸),擔心市場價格下跌,使其商品或資產市場價值下降或其銷售收益下降。 (3)預計在未來要銷售某種商品或資產,但銷售價格尚未確定,擔心市場價格下跌,使其銷售收益下降。 2.案例 農場打算未來賣出玉米,擔心銷售價格下跌,故進行套期保值。無論價格如何變動,賣出套期保值者均可以實現兩個市場的風險對沖,鎖定了銷售價格。二、買入套期保值的應用: 1.適用情形 (1)預計在未來要購買某種商品或資產,購買價格尚未確定時,擔心市場價格上漲,使其購入成本提高。 (2)目前尚未持有某種商品或資產,但已按固定價格將該商品或資產賣出(此時處于現貨空頭頭寸),擔心市場價格上漲,影響其銷售收益或者采購成本。 (3)按固定價格銷售某商品的產成品及其副產品。但尚未購買該商品進行生產(此時處于現貨空頭頭寸),擔心市場價格上漲,購入成本提高。 2.案例 鋁型材廠的主器原料是鋁錠,該廠計劃5月份使用600噸鋁錠。現在購人要承擔倉儲費和資金占用成本,而5月份購買可能面臨價格上漲風險。第三節 基差與套期保值效果一、完全套期保值與不完全套期保值: (1)完全套期保值(理想套期保值):在套期保值操作中,期貨頭寸盈(虧)與現貨頭寸虧(盈)幅度是完全相同的。 (2)現實操作中,往往導致不完全套期保值。原因:①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變動幅度并不完全一致;②期貨合約標的物與套期保值現貨商品存在等級差異,導致波動幅度差異;③期貨與現貨兩個市場之間的頭寸數量不一致;④缺少對應的期貨品種,替代品的相關程度未達到足夠理想。 無論價格如何變動,買人套期保值者均可以實現兩個市場的風險對沖,鎖定了成本。二、基差概述: 1.基差的概念 某一特定地點某種商品或資產的現貨價格與相同商品或資產的某一特定期貨合約價格的價差?;?現貨價格-期貨價格 2.影響基差的因素 (1)時間差價:持倉費是指倉儲費、保險費和利息等費用的總和。 (2)品質差價:現貨商品與期貨合約標準等級商品的差異。 (3)地區差價:現貨所在地與交割地點不一致,有運費差價。 3.基差與正反向市場 (1)正向市場:現貨價格低于期貨價格、近期合約價格低于遠期合約價格,基差為負值。在正向市場中,期貨價格高于現貨價格的部分與持倉費的高低有關,持倉費體現的是期貨價格形成中韻時間價值。 (2)反向市場:現貨價格高于期貨價格、近期合約價格高于遠期合約價格,基差為正值。 反向市場出現的原因,一是近期對某種商品或資產的需求非常迫切,使現貨價格大幅增加;二是預計將來該商品的供給會大幅度增加,導致期貨價格大跌。 4.基差的變動 (1)基差走強:基差的值越來越大,注意并非絕對值,而是正常值。 存在三種情形:①基差由-10縮小到-5(僅屬于正向市場);②基差由-10縮小到0并逐步擴大到5(市場由正向市場向反向市場轉變);③基差由5擴大到10(僅屬于反向市場)。 (2)基差走弱:基差的值越來越小,注意并非絕對值,而是正常值。 存在三種情形:①基差由10縮小到5(僅屬于反向市場);②基差由5縮小到0并逐步擴大到-5(市場由反向市場向正向市場轉變);③基差由-5擴大到-10(僅屬于正向市場)。 (3)無論基差走強還是走弱,由于期貨交割的存在,隨著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臨近,基差均會趨向于零。三、基差變動與套期保值效果: 基差保值的實質是用較小的基差風險代替較大的現貨價格風險。四、套期保值有效性的衡量: 套期保值有效性是度量風險對沖程度的指標,可以用來評價套期保值效果。 套期保值有效性=期貨價格變動值/現貨價格變動值 該數值越接近100%,代表套期保值有效性就越高。在我國2006年會計準則中規定,當套期保值有效性在80%至125%的范圍內,該套期保值被認定為高度有效。 有效性的評價不以單個市場的盈虧判定,而以兩個市場盈虧抵消的程度來衡量。第四節 套期保值操作的擴展及注意事項一、套期保值操作的擴展: 1.交割月份的選擇 合約月份的選擇主要受下列幾個因素的影響:①合約流動性;②合約月份不匹配;③不同合約基差的差異性。 2.套期保值比率的確定 企業結合不同目的,靈活確定套期保值比率,不一定完全按照“1:1”的比率操作。 3.期轉現與套期保值 (1)概念:期貨轉現貨交易,簡稱期轉現交易,是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品種、同一月份合約的會員(客戶)協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請,獲得交易所批準后,分別將各自持有的合約按雙方商定的期貨價格(該價格一般應在交易所規定的價格波動范圍內)由交易所代為平倉,同時,按雙方協議價格與期貨合約標的物數量相當、品種相同、方向相同的倉單進行交換的行為。 (2)優越性:①加工企業和生產經營企業可以節約期貨交割成本;②比“平倉后購銷現貨”更便捷;③比遠期合同交易和期貨實物交割更有利。 (3)基本流程:①尋找交易對手;②交易雙方商定價格;③向交易所提出申請;④交易所核準;⑤辦理手續;⑥納稅。 4.期現套利操作 期現套利是指交易者利用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之間的不合理價差,通過在兩個市場上進行反向交易,待價差趨于合理而獲利的交易。若價差和持倉費存在較大差異,期現套利可能出現。 在商品市場進行期現套利操作,一般要求交易者對現貨商品的貿易、運輸和儲存等比較熟悉,因此參與者多是有現貨生產經營背景的企業。 5.基差交易二、企業開展套期保值業務的注意事項: (1)企業在參與期貨套期保值之前,結合自身情況(包括行業風險狀況、市場動態風險狀況和企業自身的風險偏好)進行評估,判斷是否需要以及是否有實力和能力做套期保值。 (2)完善套期保值機構設置,建立起規范的組織體系和有效的機構部門。 (3)需要具備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業務授權制度和業務報告制度)和風險管理部門(風險報告制度、風險處理程序等)。 (4)加強對套期保值交易中相關風險的管理:①基差風險;②現金流風險;③流動性風險;④操作風險。 (5)掌握風險評價方法:風險價值法(VaR)、壓力測試、情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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