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
中國和日本互換貨幣,按照協議,匯率若為1:16,則中國給日本100億人民幣,日本拿出1600億日元給中國。
期滿,日本返還100億人民幣給中國后,中國也就把1600億日元物歸原主。
別看操作讓人摸不著頭腦,但背后的深意可并不小。
第一個需要重點關注的是,借人民幣還人民幣,借日元還日元。這就不存在借出去的錢,因為匯率變動而導致損失。
其次需要劃的重點是,匯率為固定的1:16,這也就意味著,無論是借錢的時候,還是還錢的時候,都按照這個匯率交易。
哪怕借的時候1塊錢人民幣值16日元,等到還錢的時候,1塊錢人民幣值160日元,還是按照原來的價值換回來。
那這樣有什么風險呢?
其中最大風險,就是借出去的錢,有可能會被賴賬。
為什么這么說?
因為大多數國家雖然簽署了很多貨幣互換協議,但一般不會輕易動用,要用上的時候,這個國家的貨幣信用就處于岌岌可危的地步了。
只有大量資本外逃,金融擠兌發生,所有的手段都失靈時,才會大規模使用貨幣互換來補充外儲。
因此,選擇和某國進行貨幣互換相當于給這個國家充當最后貸款人,如果連貨幣互換的錢都花光了,這個國家很可能就徹底喪失信用,也不存在還錢的可能。
因此,貨幣互換相當于承擔別國的金融系統風險,是一種“為兄弟兩肋插刀”的行為。
中國,就在2014年為瀕危的阿根廷政府兜底近200億人民幣,該國至今仍未歸還。
那為什么選擇在這個時候,擴大和日本的貨幣互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