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早幾年做微商賺他一大筆”,這個已成為現階段許多人,尤其是才進入微商行業和已經在這個行業步步維艱的人時常發出的感概。翻一翻朋友圈:你看到的不再是每位朋友的生活點滴,而是“用后心得”;你看到的不再是每位朋友的吃喝玩樂,而是“誠心推薦”;你看到的也不再是每位朋友心路歷程,而是“我們都在用XX”。
隨之而來的就是許多朋友不再頻繁更新朋友圈,更有甚者直接關閉朋友圈功能了。
可想而知,你的商品如何還能在朋友圈被廣大群眾認知和接受?造成如今這個“行業蕭條”的原因又是什么?
第一原因:頻繁更新商品信息,造成朋友圈被拉黑,被屏蔽。
第二原因:商品的替代性和周期性,注定有些商品不可持續賣出去。
第三原因:微商模式常見為“招代理”模式,這也是最為人所詬病的。
第四原因:魚目混雜、濫竽充數、以次抵好,讓大家的信任度驟減。
基于以上原因,在各大電商試水實體零售后,微商平臺也開始走向線下,將實體店開進商場。
北京銀座和諧廣場新開了一家名為全球時刻的微商實體門店,店內主要銷售進口美妝、零食、母嬰用品、保健品等。但蹊蹺的是,店內商品以展示為主,店主建議顧客添加個人微信并發送微商城鏈接,勸顧客在網上下單,并拉攏顧客成為下線代理賺取提成。
商品標價較其他渠道并無優勢,舉例來看,保健品中180粒裝的swisse葡萄籽精華標價166元,該商品在swisse京東自營官方旗艦店價格為139元,店內價格貴了19.4%;護膚品方面,125ml的倩碧潤膚乳(清爽型)標價321元,該商品在倩碧官網價格為295元,比官網貴8.8%;食品中1Kg的德運全脂成人奶粉標價95元,該商品在天貓超市價格為69元,店內比線上價格貴37.7%。
“賣貨”與“拉人”的兩部分獎金是店主收益的來源,但當拉人、擴下線頂替銷售商品,成為店主們的主要任務時,就很容易與“傳銷”模式擦邊。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劃定:“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屬于傳銷行為。
此前,云集微店、環球捕手等微電商平臺,都曾因涉嫌傳銷而受到行政處罰。國家工商總局也早在2016年7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查處網絡傳銷工作的通知中指出,隨著移動互聯網、網絡購物、跨境電商等網絡概念和營銷方式的發展,打著所謂“微商”、“電商”、“多層分銷”、“消費投資”、“愛心互助”等名義從事傳銷活動的屢見不鮮。網絡傳銷活動因其主體和標的虛擬性、行為跨地域性等特點,與傳統傳銷相比更加具有隱蔽性、欺騙性和社會危害性,網絡傳銷案件往往具有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員多、波及地域廣、涉案金額大等特點,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北京商業經濟學會常務副會長賴陽認為,無論是線上商城還是線下實體店,正常的商業模式其核心一定是將銷售性價比高的商品作為收益來源,若發展下線獲取傭金所占的比重過高,則難逃傳銷的嫌疑,需要國家有關部門及時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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