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花”動作也慢,沒搶到第二次排隊的機會,一時又無處可去,便在門口和記者閑聊——和“黃牛”大叔一樣,她們也感慨起半年前的好光景,最先有朋友請她們去排隊,排一次給80元,后來發現“網紅茶店”實在太火,就自己排隊買來,轉手賣掉,加價50元沒問題,最多一天能掙六七百元;她們也去“網紅糕點店”排隊,光一張排隊號碼單就能賣數十元。“鼎盛”時候,一家“網紅店”,至少十多位“從業者”依附周圍,連流浪漢也來分一杯羹。如今,只有排隊訂單來了,她們才“賺點小錢”。
一旁的熟面孔男青年也搭話,說幾個月前他只要轉戰幾處“網紅茶店”,一上午就能賺100多元排隊費。他指著商場門口的空地比劃,“當時這里至少五六個兜售茶飲料的‘黃牛’”。
數人看了一會兒眼前冷清的空地,末了說起那位專職排隊的年輕姑娘才是真精明,她沒來排隊,因為“就賺20元,來回地鐵就要8元”。
微妙的平衡與灰色的機會
想不到“網紅茶店”的排隊如此神速。記者“收工”兩小時后,徐家匯的領隊大姐便曬出朋友圈圖片,80多杯“網紅茶”擺滿一整張桌子,配文字“已送貨完畢”。
記者曾數次嘗試和領隊大姐套話,對方滴水不漏:“只是給老板打工。”不知道今天究竟招了多少人排隊,也不透露自己招人的“提成”。她好意相告,下個月可能會有月餅的訂單,可以來淮海中路排隊。同樣,人民廣場的“大哥”也誠邀過記者,再過段時間,月餅要人排隊。
月餅排隊,也是第二種排隊活。幾款“網紅”月餅有時會限購,因此“黃牛”們有了雇人排隊跑腿的商機。不過,“這也是去年才有的新花頭。”“大哥”說,當下的“網紅”來也快去也快,比如某茶某糕點,半年前厲害,現在不過如此。他從買賣月餅票起步,在上海做“黃牛”十多年,幾番起伏,經手過不少紅火的產品。
他有自己的“生意經”。比如,他說起早年給房地產商組織“顧客”充場看房買房的情形,樓盤在遠郊,用車拉人不便,可總有人遲到、變卦,挨個聯系,煩不勝煩。還比如,他更傾向于和小小的奶茶店、熱狗店談合作,墊付的排隊充場費用能快一些現金結算,而正規的大公司要走流程,反而不如“野路子”靈活。他總結心得:當“網紅”不紅之時,須抓住下一個機會,趕緊“轉型”。
“大哥”認為,在沒有重大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并不會有“黃牛”去舉報網紅店,網紅店也不可能自曝家短陷“黃牛”于不義之地,這是一種微妙的平衡,也是對于“排隊營銷”嚴格執法的難度所在。
“開一家店,沒有三五十萬元營銷投入,根本火不起來。”這句“大哥”的經驗之談,若成為“行規”,那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如何能被確保?若“爭做網紅”成為營銷的常規手段,套路又如何留住真客人?
“大哥”甚至用過一個“坦率至極”的微信頭像,寫著一句——“做生意講究誠信,你信我,寥寥數語,便可成交;不信我,口若懸河,也是徒勞。”“做生意講究誠信”,這話總該是永恒的生意經——盡管被“大哥”用錯了地方。手機不離手的“大哥”與記者道別時說:“你還年輕,慢慢來,機會很多。”記者心想,但愿這樣的灰色機會,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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