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方也不負(fù)眾望,基于種種原因,果然目光下移,開始選擇更年輕活力的代言人。假如把李易峰、鹿晗、吳亦凡、陳偉霆、楊洋、張藝興、黃軒等一堆小生們和Angelababy、楊冪、劉詩詩、唐嫣、劉亦菲混在一起,隨便抽一個,身上都至少有一個Burberry、LV、CHANEL、DIOR等品牌的代言。
而賣力的品牌方除了瞄準(zhǔn)了幾位當(dāng)紅流量,目光放得比我們想象的長遠(yuǎn)多了,歐陽娜娜、迪麗熱巴、黃景瑜、張?zhí)鞇鄣葞孜涣髁炕ㄉA(yù)備役也已經(jīng)抓緊和他們培養(yǎng)感情了。
品牌代言人的放寬,明星代言質(zhì)量的攀升,“特權(quán)”逐漸下放的這個過程,更是證明了娛樂圈切切實實是個“銷金窩”。
一線代言背后的三百六十種彎彎繞繞
盡管明星人手一個大使、代言人的身份,姹紫嫣紅的背后卻并不是這么的簡單。
首先,品牌考察明星的周期很長。比如Angelababy2017年官宣了DIOR中國區(qū)代言人。
從2012年開始受邀參加第一場Dior活動,此后六年時間內(nèi),Angelababy參加Dior的高定秀、展覽、成衣秀場、電影節(jié)、寫真雜志,但凡出鏡就是一水的Dior,即便在當(dāng)時確定名分還遙遙無期,但是仍然勤快地為Dior站臺,十分的忠貞。Burberry對吳亦凡的考察常被舉出來作為品牌考察期最短的案例,然而,再短也有一年之久。
其次,在某種程度上奢侈品也在“搶明星”。在之前,消費者和吃瓜群眾們對奢侈品牌是一種仰望的態(tài)度,奢侈品牌也不辜負(fù)自己的價錢,一貫表現(xiàn)得十分的高冷。但是明星代言是有規(guī)矩的,同款產(chǎn)品是不允許重復(fù)代言的。以李易峰為例,代言了百事可樂就不可能代言可口可樂,代言康師傅綠茶就不再納入統(tǒng)一的考慮范圍之內(nèi)。成為泰格豪雅的大使之后對其它的手表品牌都要避之三丈遠(yu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