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編輯 孫遠之)大股東拆借公司資金在新三板公司中已經屢見不鮮。可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拆借資金金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就不多見了。
3月12日,股轉公司公告,天利和(834241)因涉及資金占用相關信披,以及公司治理和關聯交易違規,對該公司及其董事長、時任財務總監、財務副總監、董秘4位高管和以及審計機構實施處罰。
掛牌兩年未分紅 實控人累計占用資金4000多萬元
據了解,天利和創立于2002年,主要從事計算機軟件開發,企業信息化管理咨詢,“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系統集成等相關服務,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2015年11月11日正式掛牌新三板。自2015年申請掛牌以來,天利和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祁云東頻繁向公司拆借資金,累計達4264.27萬元。
2015年11月10日,天利和向祁云東個人賬戶匯入686.5萬元,向祁云東所控制的公司出納高杰的賬戶匯入20萬元。這其中,除434.12萬元為歸還前期所欠祁云東款項外,其余272.38萬元形成祁云東對公司資金的占用,該筆款項占天利和2014年期末經審計凈資產的24.25%。
2015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天利和通過向祁云東本人賬戶及高杰的賬戶向祁云東累計拆出475.50萬元,占2014年期末經審計凈資產的42.34%。
2016年度,祁云東以直接方式或間接通過員工高杰向公司借款,形成資金占用2966.39萬元,占2015年期末經審計凈資產100.91%。
2017年3月20日,祁云東借用公司資金450萬元,占該公司2016年期末經審計凈資產 7.09%。
公開數據顯示,2015年、2016以及2017年上半年,該公司分別實現營業收入4010.41萬元、4479.81萬元和1605.57萬元;實現凈利潤1131.69萬元、1578.51萬元和446.60萬元。
天利和自掛牌以來,雖然經營業績尚可,但一直沒有進行過分紅,然而,大股東卻利用職權把公司當成“提款機”。
關聯交易屢次違規披露成“慣犯” 暴露公司治理風險
除此之外,天利和在關聯交易違規方面也是“慣犯”。
2016年,天利和關聯方山東物流集團(青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物流集團”)借用該公司資金2026萬元(其中本金2000萬元、利息26萬元)。該筆款項占公司2015年期末經審計凈資產的68.92%。截至2017年3月20日,山東物流集團才分兩次將本息歸還。上述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亦未于臨時公告中及時披露。
事實上,早在2017年6 月23日,天利和及祁云東就曾因和山東物流集團存在違規關聯交易被山東證監局處罰過。根據山東證監局
出具的《關于對山東天利和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祁云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2015年至2017年6月12日期間,天利和與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山東物流集團之間多次發生關聯資金往來且形成資金占用。
而上述資金往來,天利和均未履行相關審議程序,也未以臨時公告的形式予以及時披露,亦未在2015年度報告以及2016年中報中披露。
股轉連下3份監管公告 4名高管連同審計機構被處罰
對于天利和實控人違規占用資金及關聯方資金往來信披違規的問題,主辦券商安信證券曾多次發布過風險提示公告,并督促天利和進行整改。但是在整改后,天利和又會迅速形成新的資金占用。最終,引得股轉系統出手。
3月12日,股轉系統一連下發了3份關于天利和的監管公告。
股轉系統認為,天利和未就申請掛牌期間的資金占用事項及時履行補充披露義務;未就掛牌后資金占用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未能有效防范實際控制人資金占用的行為;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因此,給予天利和及祁云東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對財務總監宋昊、分管財務副總監趙艷清、董秘徐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對天利和年報審計機構江蘇公證天業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
天利和違規占用資金和違規信披問題長期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相關制度不夠完善。對此,其主辦券商也曾表示,天利和存在公司治理風險,及實控人不當控制的風險,若未能及時糾正和規范,可能會給公司的經營帶來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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