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ST瑞澤發布了涉訴公告及股權司法凍結公告,而且因股東股權被司法凍結、公司存貨被查封被主辦券商風險提示。
1、司法凍結事項
因原告朱世東與被告劉珍華(ST瑞澤控股股東、實控人)等人的債權債務糾紛,劉珍華持有的公司7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0%股份被山東省煙臺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司法凍結。
2、涉訴導致存貨被查封事項
因ST瑞澤未按期償還貸款人煙臺銀行西大街支行400萬元銀行貸款,保證人煙臺市萊山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為履行保證義務代公司向煙臺銀行西大街支行償還了借款本金400萬元、利息16062.59元,合計4016062.59元。
由于ST瑞澤未向保證人支付上述款項,保證人向煙臺市萊山區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措施,煙臺市萊山區人民法院查封公司名下所有的海參,查封期限自2016年10月12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止。
因后期若相關權利人對本次被凍結的股份申請采取司法強制執行措施,可能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庫存被法院查封,公司無經營收入,對公司經營將產生重大影響。
基于此情況,主辦券商做出風險提示。
公開資料顯示,ST瑞澤于2015年8月12日掛牌,海參的加工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