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整理的現場問答,如果咨詢順利,創新板的細則在2018年敲定。
據報道,創新初板首次上市規定較創新主板比較寬松,只對專業投資者開放。該板塊并不設置最低財務要求,不需要提供相同的股東保障水平,容許不同投票權架構,需至少100名投資者。
對比下來,創新主板首次上市規定比較嚴謹,申請上市公司要符合盈利測試、市值/收入/現金流測試,或市值/收入測試,這三項財務資格標準其中一項規定,對散戶和專業投資者同時開放,需至少300名投資者。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兩個板塊,中國內地公司均可進行第二上市不受限制。在創新主板中,如果紐交所和納斯達克的上市公司來港上市,可以豁免提供相同的股東保障水平。
由于創新板允許同股不同權的架構,為對投資者進行更好的保護,港交所目前提出“披露為本,或設立特定保障措施”。
另外,考慮到創新板可能面臨較大的風險,港交所也提出了相關的上市責任和除牌機制。值得注意的是,港交所對連續停牌進行限制。對于創新初板上市公司,連續停牌90日將自動除牌,創新主板的公司,連續停牌6個月將自動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