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月19日公告,在審查期間,由于為公司出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的簽字律師之一的鄭重律師已從北京市海潤律師事務所離職,根據《發行監管問答一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止審查的情形》第(-)條第5款:“負責本次發行的保薦代表人發生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或者簽字會計師、律師發生變更,需要履行相關程序。”公司已向證監會提交了中止審查申請。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領取了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中止審查通知書》,同意公司中止審查甲請。
此前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了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請,并于2017年5月4日領取了《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請已被中國證監會受理。
芯能科技稱,公司將在完成更換簽字律師等相關程序后,及時向證監會提交恢復審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