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最新消息 盛來股份股東會否決董事會決議 內部矛盾凸顯
近期,盛來股份先后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在會上審議了主辦券商變更事項的相關決議。
但是在董事會會議上獲得全票通過的四項相關決議,在臨時股東大會上,卻因為多數股東投棄權票而遭到否決。
廣州市盛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冷凍肉類批發作為主營業務的企業,主要為超市、批發商行、批發貿易公司和部分終端客戶提供各類禽畜肉制品和水產品。
公司于2016年7月7日正式登陸新三板。公司在經歷了一個發展階段之后,由于行業競爭加劇,開始出現業績下滑,甚至虧損的情況。2017年中期,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594.44萬元,同比下滑20.82%;凈利潤則出現了89.49萬元的虧損。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莫麗霞、黃志明夫婦有意引入新的投資者,協助公司作出改變。
盛來股份原屬“家族企業”
在未引入新的投資者之前,盛來股份雖然已經是新三板的掛牌企業,名義上也是公眾公司,但是深入分析之后,就會發現它實際上依然是一家“家族企業”??疾旃?017年中期之前的股東結構:那時的盛來股份主要有四位股東,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莫麗霞和黃志明夫婦各直接持有500,000股,各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10.00%。
第一大股東廣州市盛來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來投資)是由莫、黃夫婦倆出資成立的投資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法人代表是莫麗霞。第二大股東廣州市盛功喜投資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盛功喜)是以黃、莫兩家的親戚為主(共6人),少量其他朋友為輔(共3人)組成的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是黃志明。
換句話說,只要沒有合伙人以違反合伙協議的名義訴諸法律,那么黃志明事實上具有盛功喜的代表權。由此可見,說盛來股份是莫、黃兩個家族的“家族企業”絲毫不過份。
引入戰略投資者
“家族企業”的情況,從2017年7月開始改變。在從7月7日到8月1日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盛來投資和盛功喜通過股轉系統的股票協議轉讓,共分七次,分別向自然人林天庭轉讓了28.34%和
3.33%的盛來股份股權,使得后者在上述股權轉讓完成之后,成為公司名義上的第二大股東。
雖然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公司的股權從莫、黃兩夫婦手中向林天庭轉移了1,583,332股,占比31.67%,但是兩人依然以68.33%的投票權保持著對公司的控制,是公司的共同實際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