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作為公眾公司,與其他非公眾公司一個重要的區別,就是要承擔信息披露的責任和義務。為什么要做信息披露,以筆者理解,直白點說就是企業獲得了公開的交易權、融資權,股東及潛在股東的范圍隨之擴大,因此需要有更高效便捷了解公司信息的渠道。
新三板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的總體框架,與A股上市公司是類似的。
2013年證監會發布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1號——信息披露》,就是為了規范新三板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此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發布,新三板并陸續就公開轉讓說明書、股票定向發行、權益變動報告書等多類特定事項的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做出規范要求。
總體來看,新三板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運行情況較為順暢,但也存在一些有待改進的地方。
首先,是信披的質量。相較于A股上市公司而言,新三板公司信披在廣度、深度上都有一定的差距。對于這個問題,有觀點認為掛牌新三板不像IPO能馬上融到資,不應該對新三板公司要求太高。但筆者認為恰恰相反。
來新三板掛牌的公司,相信絕大多數都有融資的意愿,并且大多數對于自身所從事的業務也還是抱有信心的。要想融資,首先就要讓外部投資者有了解公司的渠道,而公開的信息披露提供了一個最便捷的渠道,其實這也正是掛牌的意義所在。因此,信披的質量越高,外部對企業的了解就越深入,優質企業融資時的推廣、溝通成本都能夠大大降低。
其次,在信披意識上仍需加強。前述的信披質量不高,乃至一些信披違規行為的出現,從原因上劃分,可以歸為有意識和無意識兩類。
無意識的違規,可能是因為企業信披負責人員對相關政策規則不熟悉、理解有偏差等,導致該披露的沒披露。這需要通過持續的教育培訓來提升,并且對象還不能只限于信披負責人,更重要的是公司實際控制人或一把手信披意識的提高。例如,有董秘曾抱怨:“這事老板沒告訴我,我也不知道啊。”
有意識的違規,則存在著刻意隱瞞等動機。如近期股轉公司公布的一個案例,掛牌公司ST京健康在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間,多筆違規對外擔保未履行內部審議程序,掛牌后多次發生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與違規對外擔保、資金占用相關的信息披露違規。這么多的問題,基本不太可能是無意識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