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地市級財政人士告訴第一財經,87號文出來后,地方官員不好把握一些民生項目融資是否合法合規,一些項目已經開工建設,后續的融資受到影響。不少地方已經向上反映這一輪地方債管理新規實施后地方碰到的實際操作難題。
從嚴肅問責到發文詳列違規舉債負面清單,財政部聯合多部委展開新一輪封堵和清理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聯合行動,力度罕見。地方政府也感受到這輪債務監管之嚴,正在清理不規范融資擔保行為。
“這輪地方債強監管后,我接觸到的不少官員比較焦慮迷茫,因為他們以前采用的融資手段被禁,想做事又不想碰紅線被點名,不知道下一步該怎么做。他們在觀望一段時間后正在學習新文件,尋找解決辦法。”中建政研信息咨詢中心總經理楊賀龍告訴第一財經。
中財—鵬元地方財政投融資研究所執行所長溫來成觀察到新一輪債務嚴監管后,部分地方政府對此反映是監管力度非常大,甚至有點恐懼,平衡穩增長和規范融資兩者間壓力很大。
封堵違規融資渠道
為了化解潛在的地方債風險,2014年通過的新預算法將野蠻生長的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明確地方政府舉債唯一合法渠道是發行地方政府債券。2015年確定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給出舉債天花板,并通過推行發行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來延長還債期限,降低地方利息支出負擔,推廣PPP模式來吸引社會資本介入公共服務領域,減輕地方財政壓力,緩解債務風險。
不過,一些地方仍存在變相和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債務風險仍在累積,這引起中央高度重視,也促成了今年新一輪針對地方政府債務嚴監管行動,問責風暴刮起。
今年1月份財政部發函重慶、山東、內蒙古、河南、四川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要求問責當地個別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今年3月下旬,重慶市政府公布整改黔江區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結果,并處罰相關負責人,對違法違規擔保負有直接責任的3人給予行政撤職處分。此外,給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也遭問責。
除了問責常態化,更嚴厲的是5月和6月公布的封堵地方違規融資的兩則文件,一則是財政部聯合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7〕50號,下稱“50號文”),另一則是財政部發布的《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17〕87號,下稱“87號文”).
50號文和87號文用負面清單的形式基本封堵住地方違法違規融資新舊渠道,這些渠道包括融資平臺公司、PPP模式、政府性基金以及政府購買服務。
力度沖擊較大
一位地市級財政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一輪地方債管理力度比較大,對一些負債較高、融資需求較大的地方產生的影響更大。當地正準備學習其他地方的融資模式,國家印發了50號文和87號文制止了這些模式,他們也就順勢放棄了。
溫來成認為,從對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處罰力度加大,直接問責到人,再到50號文、87號文進一步明確政府融資哪些不可為,這一輪地方債管理對地方影響非常大,債務管理進一步得到規范。
根據50號文,全國各地在7月31日前組織一次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融資擔保行為摸底排查,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規范的融資擔保行為。
楊賀龍告訴第一財經,在包括政府購買服務、PPP模式等變相融資渠道被禁后,不少政府官員來詢問是否還有其他辦法融資,而且強調這些融資模式必須在其他地方有成功案例。
上述地市級財政人士告訴第一財經,87號文出來后,地方官員不好把握一些民生項目融資是否合法合規,一些項目已經開工建設,比如幾十個億投資額項目已經花掉了幾個億,后續的融資受到影響。不少地方已經向上反映這一輪地方債管理新規實施后地方碰到的實際操作難題。
楊賀龍認為,這一輪地方債加強管理一大目的是讓地方舉債“可視化”,在堵住政府購買服務等灰色融資渠道后,讓地方政府舉債更加透明,也借此倒逼地方政府改革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公共服務效率。地方債規范強監管仍會持續下去。
根治還需開好“正門”
在控制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方面,不僅需要嚴格執法,堵住地方違法違規舉債“后門”,還需要進一步開大“正門”,以滿足地方政府發展經濟所需的融資需求。
上述財政人士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債券額度遠遠滿足不了當地融資需求,希望下一步能夠適度賦予市級政府舉債權力。
2017年我國地方政府債券額度約1.6萬億元,分配給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市縣政府舉債需要在分配的額度內讓省級政府代發。
溫來成認為,與國際相比,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可控,未來地方政府債券額度可以適度擴大,來滿足地方融資需求。條件成熟時也可以賦予一些發達的中心城市自主發債。
財政部也正在推出地方政府具體品種專項債券,發揮市場作用來約束政府舉債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