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法律保障進一步強化,《關于依法審理和執行民事商事案件 保障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通知》發布,為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
據介紹,通知共八條,對涉民間投資民事商事案件審理和執行的理念和原則進行了全面規范,如依法妥善審理融資糾紛案件,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依法支持民營企業多渠道融資,正確認定新型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保護民間金融創新,依法打擊非法集資犯罪。
保護合法借貸
依法打擊非法集資犯罪
在“依法妥善審理融資糾紛案件”方面,《通知》明確:依法審理涉及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的金融借款、融資租賃、民間借貸等案件,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多渠道融資。
同時,根據物權法定原則的最新發展,正確認定新型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助力提升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的融資擔保能力。
此外,正確理解和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在統一規范的金融體制改革范圍內,依法保護民間金融創新,促進民間資本的市場化有序流動,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
《通知》還明確,嚴格執行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標準,對商業銀行、典當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以利息以外的不合理收費變相收取的高息不予支持。
“要區分正常的借貸行為與利用借貸資金從事違法犯罪的行為,既要依法打擊和處理非法集資犯罪,又要保護合法的借貸行為,依法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通知》進一步明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有高利率導致的洗錢、暴力追債、惡意追債等犯罪嫌疑的,要及時將相關材料移交公安機關,推動形成合法有序的民間借貸市場。
加大審判和財產保全
最大限度保護勞動者權益
記者注意到,除了融資糾紛,最高法公布的上述《通知》還對合同糾紛、權益糾紛、勞動糾紛等類型案件予以明確。
在“依法妥善審理權益糾紛案件”方面,《通知》明確,對產權有爭議的掛靠企業,要在認真查明投資事實的基礎上明確所有權,防止非法侵占非公有制經濟主體財產。
在“依法妥善審理勞動糾紛案件”方面,《通知》明確,對暫時存在資金困難但有發展潛力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盡量通過和解、調解等方式,鼓勵勞動者與企業共渡難關;對因產能過剩被倒逼退出市場的企業,要防止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權益的惡意侵害,加大審判和財產保全、先予執行力度,最大限度保護勞動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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