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銳科技7月24日公告,公司收到全國股轉公司出具的《關于對浙江卓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采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
經股轉公司查明,2016年1月至11月期間,公司參股子公司杭州微旅信息技術公司的股東鄧劍然多次向公司借款,累計金額達1149萬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鄧劍然已歸款項。2017年1月,公司董事會秘書何釤向公司借款610萬元。4月24日,何釤已歸還了上訴款項。
以上兩筆借款由公司董事長宋夫華審批通過,但未履行內部審議程序,也未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對外披露,違反了相關規定,構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違規。
因此,股轉公司決定對卓銳科技,及其董事長宋夫華、董秘何釤采取出具警示函地自律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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