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發布公告稱,博雅科技多次發生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與資金占用相關的信息披露違規、提前使用募集資金等行為,決定給予博雅科技及秦野(博雅科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經查,博雅科技在未履行審議程序的情況下直接或間接向秦野控制的企業拆出上億元資金。而且,博雅科技發生資金占用事項后未及時披露,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中關于資金占用的多次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甚至出現將資金占用作為財務資助事項予以確認披露的情況。
同時,博雅科技在兩次股票發行中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資金的行為。
全國股轉公司認為,秦野作為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余曉曼作為掛牌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或重要責任。東海證券作為掛牌公司主辦券商,存在未能督促博雅科技建立和完善公司章程等問題。
全國股轉公司決定給予博雅科技及秦野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同時,全國股轉公司決定對余曉曼(博雅科技時任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及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