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晚間,股轉公司開出史上最大罰單。族興新材(830854.OC)因信披違規問題,公司董事、董秘、主辦券商、持續督導員等均被一同受罰。
據記者統計發現,在股轉公司近幾年出具的罰單中,此次處罰是迄今為止,股轉公司對相關機構和人員最重的處罰。
記者多次致電族興新材,電話都未接通。另據族興新材19日公告稱,公司董事會于6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董秘、副總經理及財務總監梁生涯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
股轉公司最重處罰
此次族興新材處罰之重,在掛牌企業中尚屬首次。族興新材及其董事長、總經理梁曉斌被通報批評,族興新材董事、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梁生涯被認定三年內不適合擔任掛牌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紀律處分。相應的華林證券被暫停從事部分推薦業務三個月,并被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中對于掛牌公司的處分分為四等:一、約見談話、提交書面承諾等自律監管措施;二、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并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以下簡稱“誠信檔案”)的紀律處分;三、通報批評、公開譴責、認定其不適合擔任公司董監高并計入誠信檔案的紀律處分;四、通報批評、公開譴責、限制、暫停直至終止其從事相關業務并計入誠信檔案的紀律處分。
由此可見,族興新材此次違規情節較為嚴重,故股轉給出了較為嚴厲的處分。
族興新材企業和券商并罰的原因主要是兩方面:一是主辦券商華林證券在未向股轉公司提交族興新材股票暫停轉讓申請的情況下,即披露了暫停轉讓公告,導致族興新材股票在暫停轉讓公告披露后,實際上仍處于可交易狀態。二是族興新材在2016年9月12日和 2016年10月31日,分別向證監會提交IPO中止審查和恢復審查申請且均獲同意的情況下,未及時在股轉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披露相關重大信息。
券商被罰,其他督導企業或受牽連
5月24日,華林證券曾向股轉公司提出申辯,但股轉公司紀律處分委員會對于華林證券的申辯意見并不采納。
華林證券被“禁”三個月,其下四家企業業務也無故中槍。其中,中科戎大(871104.OC)已被股轉公司同意掛牌,另外蒙黛爾、潤揚種業和八通股份也是由華林證券推薦掛牌新三板。
袁方認為,新三板監管趨嚴,未來企業和券商被罰將會是常態。從客觀上講,新三板企業過萬家,然而有資質的券商數量并不多,客觀上造成了券商在督導上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