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編輯 孫遠之)4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8年4月25日起,下調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同日,上述銀行將各自按照“先借先還”的順序,使用降準釋放的資金償還其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貸便利(MLF)。
中期借貸便利(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MLF)。于2014年9月由中國人民銀行創設。中期借貸便利是中央銀行提供中期基礎貨幣的貨幣政策工具,對象為符合宏觀審慎管理要求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可通過招標方式開展。發放方式為質押方式,并需提供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高等級信用債等優質債券作為合格質押品。
此次調整具體操作分兩步:第一步,從2018年4月25日起,下調上述幾類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第二步,在降準當日,持有未到期MLF的銀行,各自按照“先借先還”的順序,用降準釋放的資金償還其所借央行的MLF,降準釋放的資金略多于需要償還的MLF。
以2018年一季度末數據估算,操作當日償還MLF約9000億元人民幣,同時釋放增量資金約4000億元,大部分增量資金釋放給了城商行和非縣域農商行。央行要求相關金融機構把新增資金主要用于小微企業貸款投放,并適當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改善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上述要求將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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