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從事校園貸業務的“偏門”網貸機構一律暫停新發校園網貸業務標的,同時鼓勵“正門”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開發校園貸。有分析人士指出,相比銀行獨立開發校園貸,未來銀行和互金合作開展校園貸是一種更為有效的模式。
《通知》指出,從事校園貸業務的網貸機構一律暫停新發校園網貸業務標的,并根據自身存量業務情況,制定明確的退出整改計劃。同時,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監管部門應聯合各方力量,加強整治,及時糾偏。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多家網貸機構也已經暫停校園貸或者制定了退出方案。其中,借貸寶、趣分期等互金平臺紛紛規避校園市場,名校貸此前也發布公告稱將于7月1日起停止校園貸業務。
而監管則希望作為正規軍的銀行彌補校園信貸缺口。《通知》指出,鼓勵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進一步針對大學生合理需求研發產品,提高對大學生的服務效率,補齊面向校園、面向大學生金融服務覆蓋不足的短板。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根據大學生群體的風險特點,開發既能滿足大學生融資需求,又能有效控制風險的校園金融產品。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已有建行、中行、工行等銀行推出相應的學生產品。其中部分銀行選擇獨立做校園貸業務,也有銀行選擇借助互金的電商場景和大數據風控能力降低業務風險來“聯合試水”。比如,工行與互金企業樂信集團旗下分期樂商城推出雙方合作的“工銀分期樂聯名卡”,目前僅限在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深圳大學、南京大學等9所大學進行小范圍試點。
對此,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鄒純表示,銀行和互金合作開展校園貸應該說是一種比較有效的模式,比銀行單獨做要更好。銀行具備較嚴格的風控體系,也符合監管“開正門”的思路,互金公司有消費場景,有之前為學生群體提供消費貸款所積累的經驗和數據。銀行合作的對象主要是有電商背景的互金公司,一般的網貸平臺被監管要求暫停校園貸業務,不會是銀行的合作對象,想要轉型獲得新生比較困難。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認為,對于銀行而言,可以借助網貸平臺開發服務產品的經驗進一步開發新產品,或者和校園貸P2P平臺共同研發。再者,原來P2P平臺積累的數據和資料可以便于商業銀行對用戶行為進行分析。總之,商業銀行在有指標、有任務、有壓力的情況下,應當把自身放到一個全新的金融科技合作生態中,而不是想自己包辦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