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7日,工信部信息中心亦與兩家保險學會簽署戰略協議,推動“相互制度與長期護理相結合”。中國的長護險,雖然仍未問世,但似乎從一出生就會商業險與社會險兩個版本同時出現,并且輔之以有家庭成員參與的相互制度。
根據媒體報道,在日前這個會議上,保監會原副主席周延禮指出,相互制長期護理保險有三個方面的優勢,前兩點是“相互制的保險公司有著長遠的視角”,以及“相互制保險機構運作靈活,可自主決定保險收益和保費的水平”,但重點應該是第三點:“相互制保險可調動社會成員及家庭的責任感和參與感”。言下之意,在長護險的保費收繳上,采取相互制的商業險,很有可能會讓家庭成員“連坐”,當然,賠付時也會“共享”。
從這些討論中,不難看到長護險推出的最艱難之處何在:錢從何來。老人在生命最后階段可能遇上失能和失智的情況,需要長期護理,這是所有人在人生最后階段都有可能遇到的事。但是,這個狀態究竟會持續多久,研究指出平均會有兩三年,但情況因人而異,偏差卻極大。所以,要如何為長期護理埋單,一直是養老服務中的最關鍵也最難回答的問題。把家庭成員算進去,顯然能把個人風險降低,但如此一來,家庭成員的保費幾乎必然會上升。各種價格彈性屆時就會影響著所有人的決定。
長護險的保費難收,不僅僅是商業險的問題,社會險的繳費其實更加難。去年6月底人社部宣布全國15個城市試點,從已經開展試點或者正在準備開始的城市的公開政策文件看,不難發現幾乎所有這些長護險都要從現有的醫保基金中劃撥經費。除了個別城市外,大部分試點城市均沒有提高社保繳費率,似乎與社會上對于繳費壓力的聲音有相當大的關系。總的來說,社會保險中的長護險,資金來源主力是醫保結余,輔助性的是地方的福彩基金和地方財政補貼。
醫保結余似乎是大部分社會長護險試點的救命草,但這里要問的是,醫保結余怎樣來的,是否所有省市都適用。從2012年山東青島做社會長護險的改革試點開始,不但醫保結余成為長護險的最主要資金來源,長護險更因此變成另一種形式的“小醫保”。但是,中國沿海城市的醫保結余,其實與大量中西部農民工繳了保費但用不了多少有關——他們年輕力壯時來打工,在老弱病殘前就回老家了。有大量人口流入的城市,因此當然會有醫保結余。但是反過來想一想,在廣袤的中西部,那些青壯年人口凈流出的城市,他們的醫保是何種狀態?因為本地戶籍人口在青壯年都在外地謀生,沒有為本地社保基金繳費,老了回來卻可能要以各種方式獲得居民醫保的支付。這些中西部城市肯定不會有多少結余,不是空賬在轉就已經不錯了。
誠如日前這個會議提出的,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國家“十三五”規劃提出的重要任務之一,也是我們應對人口老齡化高峰期挑戰的戰略舉措。在老齡化的當代中國,長護險是必須盡快落實的政策措施,社會險與商業險的同時推出也是值得期待的事。只是,從當前的各種醞釀和鋪排看,商業險似乎要靠割其它家庭成員的保費,社會險則要靠醫保基金輸血,這是否長遠之計,又能否垂范所有省市,實在值得相關各方好好思考。說到底,老齡化是整個社會面對的問題,在風險面前是否適宜讓個人和家庭來單獨面對?(原標題:長護險雖好,要問錢從何來 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十三五”規劃提出的重要任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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