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保監會官網公布了山東保監局對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中心支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中對該公司涉嫌違法一案進行通報處罰,其中包括該公司上演現實版“竊聽風云”的處罰內容。
山東保監局針對英大財險各項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其中,對英大財險及相關人員共罰款113萬元。此外,除財務業務資料不真實、妨礙依法監督檢查兩項違法事件外,作為事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魯某被山東保監會撤銷任職資格。
根據公開信息顯示,此次山東保監局對英大財險濰坊中支的處罰內容之一為財務業務資料不真實。財務業務資料不真實包括:通過員工個人銀行卡歸集賬外資金,英大財險濰坊中支時任主要負責人楊某、魯某是對該項違法事實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報銷虛假業務費用,魯某是對該項違法事實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在妨礙依法監督檢查方面,主要涉及到山東保監局對英大財險在今年初“竊聽門”事件的處理。
2017年1月6日,英大財險濰坊中支在提供給山東保監局檢查組工作使用的會議室內安裝錄音設備,竊聽檢查組調查談話及工作交流內容。1月11日,山東保監局對其下發通報,對英大財險干擾、妨礙、對抗監管檢查的嚴重失當行為進行通報,并使用了“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為惡劣”的評價。魯某是對該項違法事實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韓某、楊某、崔某是該項違法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員。
盡管英大財險濰坊中支、魯某、楊某、韓某、楊某、崔某分別提出陳述申辯,請求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山東保監局復核認為,當事人在申辯意見中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法定的從輕、減輕行政處罰以及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對于上述當事人的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最終,山東保監局針對英大財險各項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因財務業務資料不真實行為,對英大財險濰坊中支罰款45萬元,對楊某警告并罰款4萬元,對魯某警告并罰款7萬元。因妨礙依法監督檢查行為,對英大財險濰坊中支罰款45萬元,對韓某警告并罰款10萬元,對楊某、崔某分別警告并罰款1萬元。上述各項違法行為中,魯某皆為事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故山東保監會對魯某撤銷任職資格。
(原標題:“竊聽門”事件處罰落定:英大財險被罰11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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