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人保電話車險是比較可靠的投保方式之一,保監會允許電話車險的價格比傳統渠道購買車險低15%。人保作為國內大型保險公司之一,在全國各地網點較多,定損理賠以及申請保險業務比較方便。
“去年有很長一段時間在外地,用車頻率減少,所以我只給車投保了交強險,今年想繼續投保商業險時,被保險公司拒絕,保險公司說我的車不能續保一些險種。”近日,天津消費者反映了他的遭遇。
張先生的豐田皇冠汽車是2012年購買的,此后一直在天津人保投保交強險和商業險,2016-2017年度張先生只投保交強險。今年5月,他與天津人保聯系繼續投保下一年度保險時被告知,因去年未投保商業險,今年只可以投保商業險中的“三者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和“座位險”(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其他險種不可以投保?!盀槭裁从羞@樣的規定,商業險非強制保險,消費者能自由選擇是否投保,怎么說不給保就不保了?而且上年度投保交強險時,其工作人員也并未告知這些情況?!睂μ旖蛉吮5恼f法,張先生表示很不理解?!斑@么說來,汽車必須從購買新車開始不間斷地投保商業險,因為一旦脫保將失去投保資格,這樣的規定顯然不合理?!睆埾壬硎?,四大險種中的車損險和盜搶險,以及附加險中的玻璃險、劃痕險、發動機涉水險等都是很重要的險種,如果不投保,將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除交強險理賠少部分維修費外,大部分維修費用均需自行承擔。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2014年11月出臺《中國保監會關于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也規定,保險公司要在官方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保險產品條款和服務承諾信息,以清晰和通俗的語言向消費者說明保險產品和服務,重點突出保障范圍、免責條款、預期收益等與消費者利益密切相關的內容。在保險合同存續期間,及時向消費者披露該產品相關的信息。
企業自行制定相應的銷售政策屬正?,F象,但保險公司應履行告知義務,其保險合同條款中并未明確脫保后會導致下一年無法投保部分商業險,而在消費者不知曉的情況下,用其內部規定拒絕脫保消費者繼續投保,這種做法顯然不合理。
《消法》賦予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并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上述要求脫保車輛投保車損險時,須同時投保三者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盜搶險三大主險的做法,則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如果您的車市場價值比較高,建議購買全險。一旦出現事故,修理費用比較昂貴,購買全險可以將您的損失降到最低。在選擇車險時,應注意預測自己可能會遇到哪些方面的風險,然后按照需要選購車險產品。主險主要包括: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盜搶險。附加險主要包括:不計免賠特約險、自燃損失險、玻璃單獨破碎險、劃痕險,此外,您還可以在第三方網上保險平臺進行車險的投保,可以對于多家保險公司的險種進行比價,而且十分方便快捷。另外中國人??头峋€:95518 投保熱線:400-123456。
以上則是人保汽車保險相關內容,人保汽車保險如何,相信在大家心中已有一個定論,如果想獲取更多財經新聞訊息,請關注財經365!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