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臺的《黑龍江省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領發放辦法》。一系列政策的出臺標志著失業保險制度功能已經由過去單純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逐步轉變為“保障生活、促進就業、預防失業”三位一體的服務保障功能。
《辦法》對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的受益范圍進行了明確:在我省轄區內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其單位和本人履行繳納失業保險費義務的人員,本人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具體的申領條件為: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及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職期間取得由人社部發布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中所列的技能人員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經測算,我省每年約有9萬名職工受益。
為保證技能提升補貼的政策效果,在精確測算的基礎上,我省技能提升補貼的標準全部按照人社部和財政部提出的補貼標準上限確定。具體標準為:參保人員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參保人員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500元;參保人員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2000元。(原標題:黑龍江省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領發放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