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鼓勵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出臺,為鼓勵共享自行車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對共享自行車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企業無序投放、承租人無序停放、押金缺少監管、承租人侵占藏匿、破壞車輛等問題開出富有針對性的藥方,將有力推動共享自行車有序發展,充分發揮其靈活方便、節能環保的優點,發揮其在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解決短距離出行需求,治理交通擁堵方面的積極作用。
經市政府同意,《指導意見》由市交通委、發展改革委、公安局、財政局、規劃國土委、城管委、工商局、城管執法局、首都精神文明辦、網信辦、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等11部門聯合出臺,提出要堅持“市級統籌、屬地監管、行業自律、企業主責、承租人守法、多方共治、規范有序”的原則,政府、企業、社會及承租人形成合力,共同促進共享自行車規范發展和管理,共同維護良好城市環境和交通秩序。《指導意見》共六個部分25條,對涉及政府、企業和承租人的各方責任、企業運營服務條件和退出機制、企業規范經營與管理、停放秩序與規定、監管與違規處罰、增設集中停放區車位、行業自律和社會治理等方面予以明確和規范。(原標題:北京出臺共享單車新規:企業應為承租人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