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自治區人社廳發布消息,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2017年度企業工資指導線。
據介紹,2017年度我區企業工資增長調控目標為: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上線(預警線)為13%;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7.5%;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下線為2%。企業支付的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上述工資指導線適用于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
按照企業工資增長調控目標,建立正常年度工資增長機制。其中,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確定工資增長幅度時應圍繞工資增長基準線,合理確定本企業工資增長率;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應在基準線和上線(預警線)區間內安排企業工資增長。對利稅增長連續兩年持平,并能正常支付職工工資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下線之間安排工資增長;企業因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經濟效益明顯下降,在必要的民主程序后可零增長或負增長,但企業支付的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已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要參照工資指導線進行平等協商,切實發揮工資指導線作用。(原標題:寧夏2017年度企業工資指導線 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