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下發了《關于調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及資金來源等作出規定。
據悉,按照“小步快走”的方式,以2020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達到100元/人/月為目標,我省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85元。本次調整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財政平均負擔2/3,市縣財政平均負擔1/3,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本次調標惠及我市城鄉居民約92.7萬人,每年將增發養老金約5562萬元,調標資金將在今年國慶節前發放到位。
養老金: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原標題:常德2017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上調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