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胡家園某小區的閆師傅最近在家養工傷,沒有簽訂過勞動合同,閆師傅現在最擔心的是自己可能會“被辭退”。
閆師傅50多歲了,因為原單位不景氣他下崗了,去年年初,他應聘到另外一家公司工作。因為技術好,公司在錄用當天就讓他上崗了,雙方只談妥了待遇問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然而一年多過去了,公司一直沒有和閆師傅提合同的事,閆師傅也曾問過公司,公司卻沒有說明原因。
不過公司每個月都直接從銀行轉賬發放給閆師傅工資。兩周前,閆師傅在工作時不慎摔傷,需要在家休養一段時間。雖然公司給他相應的工傷補償,但是在其停工留薪期間只給閆師傅天津市最低工資。閆師傅覺得公司這樣不公平,隨即想到了辭職,還向單位索要雙倍工資賠償,被公司直接拒絕了。閆師傅現在擔心沒有合同,他害怕公司根本不承認自己。
沒簽合同勞動關系能被認定嗎?
中岳律師事務所的潘玉華律師說,閆師傅入職后接受公司的工作任務和相應的管理,公司也將他的勞動納入到了自身的生產組織之中,并為之提供勞動條件,并以銀行轉賬方式向其支付工資,這些都符合勞動關系的法律特征,故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如果勞動者從事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勞動者在相當時期內不能自行支配自己的作息時間,并且實際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指揮或監督;用人單位通過一定的生產秩序將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力納入其經濟組織及生產結構之中,并且向勞動者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并支付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原標題:職工未簽勞動合同受工傷 工傷保險賠償可否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