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湘潭召開2018年度全市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動員會,對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進行安排和部署。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廣參加會議。
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180元/人。城鄉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2018年度參保繳費期原則上為2017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參保對象為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以及在統籌地區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按屬地管理原則,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所在地參保;在校大中專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在學校所在地整體參保;城鎮居民(含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沒有參加職工醫保的,在社區參保。
今年是湘潭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后第一次進行參保繳費工作,各縣(市)區要承擔主體責任,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明確目標,抓好落實。要加大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確保參保人員不重不漏、應保盡保。努力奮戰三個月,確保湘潭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率達到100%。(原標題:湘潭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