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現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計劃生育法,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以上是法定生育假,同時各省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延長生育獎勵假。
除此之外,若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領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依照當地經濟情況決定,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同時發放,就高不就低,也就是說,計算出來,哪個項目金額比較高就發放哪一個。
4、哺乳假
女職工在生育之后,有法定哺乳假六個半月,期間工資按該職工基本工資的80%發放;若因身體原因需要延長休假期,需開具醫院的證明,且延長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的70%發放。比如,該員工基本工資3000元,哺乳期到后,因身體恢復不好,延長休假一個月。那么,整個哺乳期,該職工可得工資:3000*80%*6.5+3000*70%*1=17700元。
此外,在產前假之前,自女職工確認懷孕以后,固定的產檢時間用人單位應算作該女職工的正常工作時間,不得以請假、曠工、早退等各種理由扣除該職工的工資。各位女職工們一定要愛惜自己的身體,不要勉強工作,量力而行;也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該休的假期有需要的就要趕快申請!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相關資訊,想獲取更多財經資訊,請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