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編輯 錢多多)他們分別是,中國人壽、太平洋人壽、平安養老、新華人壽、太平養老、太平人壽、泰康養老、泰康人壽、陽光人壽、中信保誠、中意人壽、英大人壽。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以下簡稱“稅延養老保險”)業務,首批獲準經營公司名單出爐。
5月31日,騰訊《一線》從銀保監會獲悉,根據前期銀保監會《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共有12家保險公司符合稅延養老保險經營要求,這些公司分別為:中國人壽、太平洋人壽、平安養老、新華人壽、太平養老、太平人壽、泰康養老、泰康人壽、陽光人壽、中信保誠、中意人壽、英大人壽。
稅延養老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等機構承保、運營的一種商業養老保險。個人在繳納保費的一定金額之內可以在稅前工資中扣除,而在將來退休后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稅。這意味著,投保人可在稅前列支保費,在降低稅務負擔的同時還能多一重養老保障。
此前銀保監會出臺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符合經營該險種業務的保險公司,需在中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連續經營養老年金保險或養老資金管理等養老保險業務三年以上,具有成熟的養老保險業務經營管理經驗。
開展稅延養老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注冊資本金和凈資產應均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在公司償付能力方面,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僅經營受托型業務的養老保險公司除外。
此外,最近三年未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具有較強的產品精算能力、長期資金投資管理能力、完善的分支結構和服務網絡以及合規的稅延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也是保險公司經營此類業務的“硬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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