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你現在蹦的歡,早晚要給你拉清單”。
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中的各種違規行為,自從去年以來持續被各地監管部門曝光。其中,涉及樓市和股市的信貸違規行為雖然從數量上看比較小眾,但是由于涉及客戶面比較廣、違規“花招”百出,一直是市場和民眾關注的焦點。
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僅在今年6月份,銀監會監管系統至少已經披露了10余張針對涉樓市貸款違規、涉股市貸款違規的罰單,被處罰的銀行涉及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以及農商行。由于統計的時間范圍限定較小,上述數據或許僅僅是兩類違規行為的冰山一角。
銀行員工買房“捷徑”:消費貸變首付
監管部門對于信貸資金流入樓市歷來嚴查。早在去年中期,銀監會就要求銀行檢查是否存在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自P2P平臺、小貸公司、房企或房地產中介等渠道;是否存在融資給第三方用于發放首付款、尾款等行為;是否存在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等。
對于消費貸被挪用的痼疾,銀行似乎也有一肚子委屈——消費貸款進入借款人指定賬號銀行可以監控,但是對于錢出來后再去了哪里,銀行大多只能憑借發票等輔助材料做確認,借款人那么多,一一核實并不容易。然而,近期披露出來的罰單可謂對銀行“打臉”——連自己員工的違規都沒有及時發現。
江蘇省某銀監分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某上市農商行信貸管理不到位,為一名員工辦理消費貸款和住房貸款,未能發現消費貸款資金被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除了“內部人違規”,更多的涉房違規來自于“內外合作”或者是風控不到位。安徽省宿州監管局向某農商行開出罰單,案由是“個人按揭貸款違規回流借款人賬戶”。而一家大型銀行的紹興市分行則因“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管理不審慎”被罰款30萬元。
從監管部門披露的信息來看,還有一種特殊的“涉房貸款違規”手法——發放虛假按揭貸款。江蘇省的一家非上市農商行行政處罰就因此被罰款30萬元。業內人士指出,這種假按揭的需求方很可能是開發商。
商業銀行與開發商的“親密”一直有目共睹,雖然偶爾雙方也可能鬧鬧小意見,但是合作一直熱度不減,有時候這種親密甚至發展為聯手違規。
同樣是6月份披露出來的監管處罰顯示,某國有大行江浙地區的分行因“對房地產開發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盡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40萬元,另一家股份制銀行也因“違規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50萬元,直接責任人被警告以及并處5萬元罰款。
此外,還有多家銀行因在固定資產貸款發放過程中的違規吃到罰單。雖然相關罰單并未明確指向樓市。但是,所謂固定資產貸款是銀行為解決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的資金需求而發放的貸款,主要用于固定資產項目的建設、購置、改造及其相應配套設施建設的中長期本外幣貸款,其與樓市的相關性不言而喻。
信貸資金違規入股市 國有大行吃罰單
對于銀行信貸資金而言,有一個禁區是法律法規層面直接劃出紅線的——股市。
《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此外,央行也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嚴格禁止銀行資金通過各種方式違規流入股市,防范金融風險”。同時,由于信貸資金進入股市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違規銀行業金融機構將被責令改正,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雖然法律法規設定了紅線,但是依然有銀行被爆出信貸資金流入股市。浙江省某銀行的麗水分行由于“個人經營性貸款流入證券市場;違規留存客戶預簽的關鍵要素缺失的合同等重要資料”被監管部門開具罰單。
此外,江西銀監局一口氣披露了多張針對機構和個人的罰單,主要案由是某國有大行南昌市長春支行“信貸資金走向監控不力,導致部分銀行信貸資金違規進入資本市場”,監管部門對機構罰款30萬元,對相關責任人均給予了警告。
(原標題:多家銀行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股市 監管披露10余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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