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編輯 錢多多)在實際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過程中,稍有不慎就會有很多無效的情形出現。因此,作為房屋買賣活動的當事人,只有依法簽訂合同才能確保合同的效力。那么在什么情況下購房合同是無效的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講述。
一、購房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房、地分開出售,合同無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或隨房屋轉移。
如果出賣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別賣與不同的買受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受人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
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認定無效。
3、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判決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二、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情況有哪些?
1、協議解除
商品房買賣雙方未達成共識,因此解除協議。也就是說比如A和B雙方進行商品房交易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而無法達成一致的共識,故而雙方約定協議解除。
2、根本違約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3)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4)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5)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6)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7)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3、遲延履行
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想獲取更多財經資訊,請關注財經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