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面的征收標準可以看到,當前正在征收的房產稅主要是商業用房房產稅,并不是普遍面向普通居民住房征收的。而坊間一直流傳的所謂“房產稅”,嚴格來說應該叫“個人住房房產稅”。
真正的“個人住房房產稅” ,從2011年開始在上海和重慶進行試點征收中。
詳細的征收辦法和金額如下,大家想要詳細了解的可以看看,想直接聽結論的可以跳過。
上海的房產稅征收,首先是對2011年之前所有的存量住房不征收,只對新買的住房征收;其次還有很多面積減免。最后,如果實在需要繳納,繳納金額是房價的0.28%,大約相當于一個月的租金。
重慶的房產稅征收,只要有重慶戶口、或在重慶工作,都是減免的;只是針對超出平均單價3倍的房子才進行征收。所以幾乎幾乎無人繳納。
上海和重慶的試點,從稅收金額的角度來說,無異于杯水車薪,剛剛勉強能夠覆蓋收稅的成本。
本來原計劃在2012年繼續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但因為收稅效果實在太差,于是在2013年8月杭州、南京等城市制定和上報房產稅征收方案的時候,最終被緊急叫停。試點工作實質上陷入停滯。
從對房價的影響來說,很明顯,7年的實踐表明,房產稅并不能降房價。這和已經執行了多年房產稅的國家,如美國、英國、韓國、法國、德國的情況其實是一樣的。